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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孩子的傷口送到醫院後出現繼發性大出血和感染。醫院進行第二次手術後這孩 子的命是保住了,卻從此成了發不出聲音的啞巴。
事後,孩子的家長將這個學生告上了法庭。法庭判定該學生無行醫資格,構成非法行醫罪,對孩子有賠償責任。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個月,緩期兩年執行,並被判處賠償原告兩萬元。
這事成為輿論熱炒的話題,這學生在學校裡也被同學在背後指指點點,暗中議論。一個月後,這名學生神情呆滯地從學校最高的頂樓跳下,摔死在希波克拉底的塑像前。
警察來時,看到他右手緊緊地握著。
掰開,裡面是曾經救過孩子的那根鋼筆管……
聽完這個故事,我沉默了。
我知道他為什麼用這種方式自殺,因為他想帶著那根鋼筆管去問希波克拉底,自己到底錯在哪兒了?什麼時候救人也成為一種犯罪?
而如果換了我是那個學生,我該怎麼做?不救,孩子肯定會死,但我沒事。救人,無論能不能救活這孩子,我都犯下了非法行醫罪。我是救,還是不救?
“這個故事是真的?”我問。
他無奈地看了我一眼:“這個故事每天都在發生。現在法律上能勉強支援我救人的只有一條民法——緊急避險,能告我的卻有無數條。就我剛剛的情況而言,我首先已經構成了非法行醫罪。如果在救助的過程中出現什麼意外,我還得加上一條自信過失罪。別以為我在危言聳聽,像這樣救人卻反成被告的事,在醫界舉不勝舉。法律不完善,讓更多的人懂得了袖手旁觀。”
嘆了口氣,我想了想,問:“你不是有醫生執照嗎!”
“我是精神科醫生,不是外科醫生。”他又給了我一個職業 微笑。
“如果對方起訴你成功的話,你將受到什麼懲處?”我問。
“看法庭怎麼判了,吊銷醫生執照,獲刑和賠償,都有可能。”他一臉無所謂地答道。
“既然知道這些,那你為什麼還去救人?”我又問。
蕭白嘴角又帶出一個職業微笑,他抬起頭仰望天空良久,才緩緩說道:“因為我知道,醫者的天職高於一切,包括法律。”
這是他的第四個職業微笑。
我冷笑一聲:“別說得你們這麼偉大,見死不救的醫生不是一個沒有吧?”
他嘆了口氣,說:“那是因為他們已經麻木了,這世界教會了他們置身事外的好處,教會了他們袖手旁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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