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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有激烈的格鬥跡象和一些血跡。另外,還發現了麥克法蘭先生的木手杖,手杖柄上沾滿了血跡。事後,經警方調查證實,是夜,奧德克先生曾在自己的臥室裡接待過一個神秘的來客,這個手杖就是這位神秘客人之物。而這個神秘的客人就是本市年輕的律師約翰·赫克託·麥克法蘭先生,即位於中東區格萊沙姆大樓426號的格雷姆——麥克法蘭事務所的主人。截至發稿時,警方稱已經掌握了足夠的犯罪動機證據。正在對重大嫌疑人麥克法蘭進行調查和監視,敬請關注此案重大發展。”
下篇另起一段:“另外訊息,截至本報付印時,坊間傳言麥克法蘭先生因謀殺約納斯·奧德克罪被證實,已被警方通緝逮捕。逮捕令已經發出,目前,警方正在諾伍德市全力緝捕嫌疑人。這次之所以證實犯罪嫌疑人作案的確鑿證據,據說是因為警方在約納斯·奧德克先生所住樓下的寢室裡,發現有笨重物體被人從室內落地窗拖往室外的痕跡,而該臥室的外面即為貯木場。最後,警方又在火場灰燼中找到了被燒焦的遺體殘骸。由此,警方推測說,這是一起典型的殺人縱火焚屍案。案情可能為:約納斯·奧德克先生在自己的寢室內接待來訪的客人,不料卻因此被來客謀害,之後屍體被從落地窗拖至後院的木料堆,兇手焚燒滅跡。據稱此案的負責人為蘇格蘭場警官雷斯垂德,雷斯垂德從警多年,經驗豐富,相信兇手必將被正法。”
福爾摩斯聽完這複雜的案情之後,合上雙眼,慢慢地思考著這個案情。
“聽完剛才所讀之後,我有幾點不理解,”福爾摩斯經過短暫的思考之後慢吞吞地說,“麥克法蘭先生,我想先問你一下,既然警方掌握的證據這麼充足,你為什麼還依然逍遙法外呢?”
“福爾摩斯先生,事情是這樣的,我本來跟父母一起住在布萊克希斯多林頓寓所,但是昨晚因為要替約納斯·奧德克先生辦一件事,就去了諾伍德市,在那裡的一家旅館裡住下了。等我把約納斯·奧德克先生的事情辦完之後,我才坐上火車準備回家,但沒想到卻在火車上看到報上關於我的新聞報道。我驚慌失措,又感到不可思議。這時我想起昨晚我在奧德克先生家裡的事情。我立即意識到自己的危險處境,於是我沒有回家,直接趕到你這裡,想把這件案子委託給您。如果我在城裡的辦公室或在家裡,那肯定會被抓走。在火車上,我就感覺從倫敦橋車站就一直有人跟蹤我。”
約翰·赫克託·麥克法蘭先生剛說到這裡,門鈴突然響了,這個年輕人下意識地全身顫抖了一下。接著樓梯上傳來一陣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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