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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他來講是太低了。
“每年我都去打打野鴨,但是今年卻錯過了季節。”瑞安回答。
“你也上山打獵嗎?”
“九月份我有兩個下午出去打野鴿子。我打鳥還是打得挺準的。用的是一支一千一百毫米長、十二毫米口徑的雷明頓式獵槍。”
布蘭克裡奇點點頭,“這就好,在家裡就用這支槍。近距離內除了火焰噴射器外就數這種大口徑獵槍威力最大了。”准尉笑著說,“你有散彈槍嗎?沒有?你得搞一支這種大口徑的槍。它有二十英寸左右那麼長,圓管槍筒,準星和步槍一樣,彈夾裡可以壓五發子彈。現在多數人喜歡雙筒獵槍,而我卻喜歡四號霰彈槍。這種槍彈丸多,射程遠,可以打中八、九十碼外的目標。其實打那麼遠也就夠了。更重要的是,被霰彈擊中的目標就會倒下——就倒下那麼一陣子。”他頓了頓,“說實在的,也許我還能為你搞到些尖彈丸的霰彈。”
“你說什麼?”瑞安問。
“那是他們在匡蒂科鬧著玩的。準備給憲兵或大使館的警衛用的。裡面裝的不是鉛丸,而是六十來枚飛標,合起來有槍管的三倍那麼粗,發射出去就象一些小箭,沒看見真不敢相信,厲害極了。家裡有這些槍就行了。你想搞支手槍隨身帶吧?”
瑞安考慮了一會兒,得搞張槍照,他可以到州警察局去申請……也許可以到某個聯邦機構去搞吧。其實,他一直在心裡想著這個問題。
“也許是吧。”最後他答道。
“那好,我們就來試試看。”布蘭克裡奇進了靶場辦公室,一分鐘後,帶回來一隻紙板盒子。
“少尉,這是支高階競賽手槍。零點二二英寸口徑,按零點四五英寸手槍的大小製作的。”准尉把槍遞給瑞安。傑克接過手槍取出彈夾,拉開槍機檢查了一下槍膛裡有沒有子彈。布蘭克裡奇在一旁讚許地點點頭。傑克在二十年前就跟父親學會怎樣在靶場上安全使用槍支了。
他把槍拿在手裡掂了掂,對著靶子瞄了瞄,習慣一下靶場。他知道每支槍都不是完全一樣的。這支比賽用槍重心平穩,準星非常清晰。
“挺順手的。”瑞安說:“雖然比科爾特手槍略微輕些。”
“裝上彈夾就差不多了。”布蘭克裡奇送給他一隻裝子彈的彈夾。
“一共五發。裝上彈夾,先別上膛,我會通知你的。”准尉習慣於向軍官發命令,並且知道怎樣才能有禮貌地發命令,“進入四號靶臺,放鬆。那天你去詹姆士公園時天氣很好,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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