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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場讀出來,“經查,聞人英同志,69年11月10日返回家中,每天早晚出門散步,其餘時間閉門不出,不參與大隊任何活動。其子女於70年先後返回,一家人只伺弄自留地,不參與集體勞動,買大隊糧食度日”
“這麼簡單還需我出馬?那麼多幹部下F勞動,他69年跟著領導分散隱蔽,卻回到老家當地主老爺,全家不參加大隊勞動,不領工分,五年了,吃喝穿看病,哪裡來的錢?”
啥?霍啟發以為常威要批評聞書記不積極改造,積極參加下F勞動。
沒想到直指聞人英的經濟問題,這角度,就像熱刀切豬油,真是犀利。
常威下午沒去管調查聞書記的事,答案都給到霍啟發,一個民國時期偽警察出身,這點事兒做不好,也是個廢物。
轉到資料室,翻了翻從聞書記辦公室拿來的檔案,抽出兩張放空間裡。
下午找到劉黑子,遞出去兩張蓋章的紙。
劉黑子丈二和尚摸不到頭腦,“花爺,這是給誰?”
“苗翠蘭每個月十八號都要去買肉,回家給易中海做著吃。”
劉黑子自作聰明回答:“這兩張紙塞她菜籃子裡?”
“夾報紙裡用來包豬肉,”
“這是竊取機密?那個賣豬肉跟苗翠花傳遞情報,賣豬肉.......”說到這裡,劉黑子臉上裡露出驚駭的神色。
花爺心裡到底琢磨多少事兒啊?
易中海兩口子惦記不少年頭,但是這個賣豬肉的傢伙可是四月份才出現的。
當時常紅魚結婚,于敏剛提前給賣豬肉的打了招呼,還送了一條煙。
男方出錢辦喜酒,常威不好插手,自己一下拿出一百斤肉,一百瓶白酒,那不是傷了女婿的自尊。
貴了賤了,讓于敏剛自己張羅,也是給予他最大的尊重,同時也防止起了不該有的心。
別說岳父,就是親爹東西,也別惦記。
裝好的肉拿回家,廚子一看就不願意了,這麼差的肉不是丟他手藝嘛。
小魚一看就知道于敏剛被騙了,都是兩三天以前的肉,很多都是沒人要的部位,當好肉來賣。
于敏剛從小務農和學習,幾乎沒怎麼去過買東西,到了四九城上學也是在學校裡生活,和四九城有點格格不入。
小魚從小就跟著常威到處溜達,三教九流的手段,常威都給小魚說過。
自己這丈夫啊,說是農村子弟,不如說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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