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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鄉下人卡爾 (第3/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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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胡亂擺弄牲口)。有時候到了下午,我們會分成兩撥,在穀倉裡用玉米棒子打仗。這種仗有時候一打就是一兩個小時。如果腦袋上被溼玉米棒子砸一下,那確實會成為難忘的體驗。

在山裡玩也有許多樂趣(現在人們稱之為徒步旅行,我們當時稱之為爬山)。山裡有洞穴,有瀑布,還有壯觀的景色;隨時都有可能看見銅斑蛇,那真是一種令人興奮的挑戰。附近的諾里斯湖總是誘惑我們去游泳、划船或者釣魚。那是一個深藏在大山裡的秀麗湖泊,形狀窄窄的,湖水很深,水面很大——周長800多英里,有許多瓶瓶罐罐的東西和樹枝都流進了岸邊的低窪處。我們去釣魚的時候,一般都選在星期五或者星期六的夜裡,先點上一堆篝火,然後坐在那裡一直釣到天亮。在適當的季節我們還去狩獵。

所做的一切都帶冒險性

我父親是個出色的獵手,他總是帶著兩隻很能幹的獵鳥犬。等我年紀稍大,知道獵槍的用處之後,我就想和他一起去打獵了。我開始幫他在地裡幹活的時候,他就開始帶我去了。這倒並不是因為我已經長大,扛得動槍或者能射擊了。但是,我可以鑽進灌木叢或者鳥巢,把鳥兒趕出來。我還可以向他學習安全用槍的知識以及其他打獵的技巧。

13歲那年,他第一次讓我打獵槍。只有一發子彈,可是我怎麼也找不到目標,後來還是一條狗示意了目標的方向。這樣我才能有機會打到那隻鳥,而且不會在其他方面出危險。如果我打不著,父親還來得及補上一槍。

等我年紀稍大,學會了他認為我應當知道的狩獵技能,他就讓我一個人去打獵了。上中學的時候,每到感恩節那一天,無論下雨不下雨,我和我的一幫朋友都要出去打鵪鶉(為了安全起見,每次最多去4個人)。我們一去就是一整天,中間也不吃飯。晚上回家的時候,我們的媽媽都會端出一隻大火雞。

年輕真是了不起。我們發現所做的一切都帶冒險性。如果不帶,我們還要弄出一點來。我們出去找一些讓自己高興的事幹,而且無論幹什麼——包括幹繁重的農活——都要學會看它好的方面和它的目的。這就意味著不會感到厭煩和沮喪。

我無論幹什麼事情都覺得很有意思,而且從中得到很多滿足。這種心情一直伴隨著我。我到現在還住在鄉村,種種地。我想這是我內心的感覺。我上大學以後就離開了農場,而且一生中大部分時間都不在那裡。我必須回到家鄉,儘可能地為家鄉作一點貢獻,因為我是在那裡長大的。

回顧那段歲月,我覺得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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