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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崇禎十五年。
“我叫周鑑,日月可鑑的鑑。”
京師,昏暗的五城兵馬司大牢,緊閉的刑訊室。
一名錦袍青年拘謹地坐著,聲音溫和,人畜無害。
甚至,有一絲小小的害羞。
刑訊室的中間擺著一張桌案,後面坐著一名身穿綠袍的司吏,長得尖嘴猴腮,與錦袍青年的英俊瀟灑形成鮮明對比。
司吏身旁,是兩個膀大腰圓的壯漢。
一人挎著腰刀,一人手握上黑下紅的水火棍,皆神色不善,作恐嚇狀。
高椅上,司吏猛拍桌案,頗具威嚴的喝道:“少嬉皮笑臉的,交代你犯的事!”
“我犯了何事?”
周鑑攤了攤手,眼神真誠明亮。
“我朝夜禁規定,一更三點敲響暮鼓,禁止出行,五更三點敲響晨鐘後方開禁通行。”
“犯夜者,笞三十!二更、三更、四更行於街上者,笞五十!”
司吏面無表情地為周鑑普及大明夜禁律令。
查夜巡邏是五城兵馬司的事,他們專門負責京師巡捕盜賊、疏理街道溝渠及囚犯、火禁等事。
該部門相當於首都公安局及首都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當然,夜禁並非絕對,遇到疾病、生育、死喪,晚上可以破例通行。
封建社會也講究以人為本,且是貫穿兩千年的主流思想。
面對司吏的指控,周鑑冷靜地解釋道:“我明明在一更時就往家走了呀,當時暮鼓還未敲響,是你們無故把我給抓了。”
夜禁前一刻鐘(十五分鐘),他在大街上被五城兵馬司的人拿下了,到現在還莫名其妙的。
“咚咚咚......”
這時,外面響起了暮鼓之聲。
“那現在呢?暮鼓是不是已經敲響了?”
司吏似笑非笑,意味深長地看向周鑑。
嗯?套路我?
周鑑平靜地看著他:“嚴格來說,你們這屬於釣魚執法。”
“嘿嘿,那又如何?瞧你這模樣穿著,應該是富商子弟吧,年輕人要懂得分寸,別自找苦吃!”
吏目賤賤一笑,掏出一份早已準備好的文書,要周鑑簽字畫押。
目光掃了一眼文書內容,要五百兩保釋金?
懂了!
釣魚敲詐,把我當大冤種呢?
周鑑笑了,自己穿越小半年,還是第一次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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