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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兒是知青下鄉的日子,綠衣裳,紅腰帶,鑼鼓催三遍,陳思雨剛出單元門,就聽到大街上震耳欲聾的鑼鼓聲。
憑藉上輩子在這個城市裡生活的經驗,她抬頭望西北方向,那是空院的方向,文工總團就在空院隔壁,那也將是陳思雨以後要去工作,展現自我的地方。
深吸一口氣,六十年代的空氣,清新又香甜。
家屬都在院裡,要看看這一次院裡都有誰要下鄉,看到個細瘦的身影出現,同時嘆氣:“這麼瘦伶點兒,誰呀,也要下鄉了?”但看清臉,頓時齊聲說:“思雨啊,你是最該下鄉的一個,鑼催三遍了,快點,不然就不趕趟了。”
挑的滿北城的小夥子們天天為了她爭風吃醋打群架,陳思雨,北城頭號尖果兒,全軍院的人都巴不得她趕緊滾蛋。
按理,給大家如此嘲諷,陳思雨該害臊的,但她並不,大大方方,走向其中眼睛瞪的最兇的一個大媽,乖乖喊:“王阿姨。”
“呸!”王阿姨應聲而啐,一口膿痰濺到陳思雨的腳邊。
她叫王芬芳,她兒子,正是陳念琴的證人方小海,也就是陳思雨所說的臭流氓。
方小海確實跟陳思雨耍過流氓,但並不是男女意義上的耍。
而是,方小海偷了他哥新制服上的綠軍帽送給了原身,想讓她坐他的腳踏車去耍子。
結果原身戴上後,轉身跳上了剛剛遴選進空院的,身份好家世好,還是大學生的小夥子,高大光的腳踏車。
方小海不但沒有贏得美女坐後座,還因為偷哥哥帽子捱了他哥一頓削,當然不服,於是堵著原身要自己的帽子。
但原身是個只管吃拿不管給的主,不但不給,方小海才拉了她一把,她立刻大吼大叫,說方小海耍流氓,還叫囂,說要扭送方小海去公安局。
最後還是方父親自追屁股後面求情,原身才沒報案的。
當然,新帽子也被她戴著耍了。
此刻,仿如新春綠芽兒的小姑娘摘下頭上嶄新的綠軍帽,雙手款款捧著,奉到了王芬芳面前,彎腰,九十度鞠躬:“阿姨,對不起,我原來錯的太離譜,這頂帽子,還給您了。”
咦,王芬芳堵著要了三回她都不捨得給的帽子,今兒卻要還了。
畢竟小孩子家家的,不懂做人,任性點也正常。
王芬芳接過帽子,一秒心軟,勸說:“思雨,嬸知道你生得漂亮,小夥子們都愛巴你屁股後面,你也心高氣傲想嫁高門,但聽嬸一句勸,真想嫁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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