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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聲了。
我才和他交往了三個月,沈盛文知道我要搬家,忽然就向我求婚了。
沒有婚戒沒有鮮花,可卻讓我被迫搬家的失落感,找到了慰藉。
畢竟,家裡的房子父母直接賣了,給我轉了一萬塊錢,讓我租房。
沈盛文的求婚,讓我覺得可以重新擁有一個不會被賣了的家。
我搖頭,語氣堅定:「其實,我只是太想有一個家了。現在仔細想一想,我愛沈盛文,愛得太迷失了。」
以為討好了他,我就可以和他一直有個家。
結果現在,除了我肚子裡面的孩子之外,沈盛文給我的全部都是許婉的痕跡而已。
而痕跡,總會消失的。
我也決定,帶著這個孩子消失在沈盛文的世界裡面。
8
我讓巧巧跟我回去拿東西的時候,把銀行卡證件,和我曾經乾淨的牛仔褲襯衫全部帶上。
沈盛文給我買的東西,我一件也沒帶走。
離婚的事情,我直接聯絡了一個老同學律師,讓她幫我給沈盛文寄離婚協議。
我讓巧巧幫我找中介,快速敲定了一套月租的房子。
我重新開機,是三天以後。
一開啟就看到了沈盛文給我發的訊息。
1你在哪裡?
2我知道你的情況了,回來。
3孩子不能留,你現在最好的情況是流產清宮,好好找到病灶治療。
他是醫生,我是護士。
大概的流程我們夫妻都完全清楚。
我這樣耗下去,不等孩子長大,我就很可能沒命。
可反正都會沒命,中晚期再加上懷孕,我哪怕拿掉孩子,也活不了多久了。
既然如此,我寧願把唯一做母親的機會,給留在手上。
不為了任何人,只因為我自己想要,盡最大的力量做個母親。
我也給孩子找好了以後的生活環境。
巧巧情況特殊,從小就被診斷子宮異常,她早就決定不婚不孕了。
所以我和巧巧說好了,生下孩子,我們一起撫養。
等到我活不了了,巧巧會帶著孩子去另外的城市,開啟新的生活。
巧巧愛孩子,也愛我。
哪怕我活不了,巧巧也會帶著我的份,一塊兒陪伴孩子長大。
我繼續刷著沈盛文的訊息,直到看到最新那條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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