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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很久也沒收到她的回覆,我抓著手機愣神,還是毛勇來叫我,說時間差不多了,也別磨蹭了吧。我就跟著他走了。我忘記了三姐。
那天很輕鬆地就過去了。所有朋友都在祝福我們,餐廳裡的菜也很好吃。回家的路上我和毛勇說說笑笑,只是掏出手機察看還是沒有三姐的迴音有些心煩。
她會不會是知道了我有意不讓她來,所以在生我的氣?又或者她的手機出了毛病?這麼多年了,她現在在用的,還是剛出獄時我買給她的那個。
我是在第二天一早接到了警局打來的電話,說三姐被捕了。我是她的唯一一個聯絡人,需要送些衣物過去。還沒等我回過神來,林立就接過了聽筒,「你收拾收拾吧,東西多帶一些,這回人恐怕是出不來了。」
我眼前一黑,整個人差點暈過去。東窗事發了,也許查到我身上,只是時間的問題。我逼迫自己堅強一些,出門買些衣物送去警局。
林立出來接我,他說三姐什麼都撂了,承認自己當年殺了一個來尋歡作樂的客人,屍體就埋在山上,也承認自己刺傷了領導的秘書,還強迫他開車載自己到汽車站去,但那個秘書堅持說車上有兩個人。
「另一個人,是你嗎?」林立問。
我怎麼回答呢?那一瞬間,我的大腦一片空白。
在車上的時候我都做了什麼?我傷人了嗎?我有罪嗎?如果我承認了,我也會被關進監獄嗎?那我的孩子怎麼辦?我下意識地按住自己的腹部,根本說不出話來。
「三姐說,那個跟她一起逃出來的姐妹,早就不知道去哪裡了。」林立說,「三姐說她們出了燕北之後就分道揚鑣,各奔東西,如今是生是死,都不知道。」
在林立的安排下,我跟三姐見了一面。
再度與我在看守所裡見面,她面露羞赧,期期艾艾地說:「是姐不爭氣,連你的婚禮也沒去成,就被抓進來了。想著給你打個電話呢,結果手機也被收走了。這些天我總是想著,你去接我,但是卻找不到我,你得多著急啊。」
我聽不下去了,幾乎要捂住耳朵。這一字一句對我來說都像凌遲,狠狠刺進我的皮肉。
三姐還在繼續往下說著,「我跟他們說了,你是個孤兒,我看你可憐,所以認你當妹妹的。
我過去那些事,跟你都沒關係,你不用擔心,好好過你的日子就完了。等我死了那天,你來領了骨灰就行。聽說這裡的死刑犯都直接給火化,國家都給安排好了,也省得你操心,你說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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