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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開後的長度可以堪比一把中短劍。
大概能比歐格的小臂還長些。
這樣的彈射長度,在近距離時還可以用於偷襲,這也是歐格最初製造這件武器的作用。
但隨著實力的提升,袖劍的作用也是越來越小了。
平時歐格已經很少用這把袖劍了。
主要原因之一是,袖劍的確不如新錘子好用,而且每次戰鬥還對袖劍的劍身造成一些損傷,並會消耗掉歐格塗在劍身上的銀針蜂毒,用兩次就得重新泡毒。
這些蜂毒雖說並不貴,但要買還是很麻煩的,黑市中賣銀針蜂毒的地方並不多,主要是收集麻煩,往往只有夏秋之際能容易買到。
論價效比和效率來說,遠遠不如錘子來的實用,也就是歐格手頭沒武器了,才會拿出來用一用,也算是一道小後手了。
“如果你不直接衝上來,我想直接利索的砍掉頭還真有些不容易呢……安息吧,下輩子別當哥布林了。”
歐格一邊感慨,一邊解開了右臂套的繩釦,收回了捆在錘柄環上繩子,接著才換了隻手拿著小錘。
為手上袖劍上好了保險後,他開始了往更深處洞穴探索的準備。
如果歐格猜的不錯的話——剩下區域那兒,應該是哥布林抓到俘虜後,用於繁衍的地方。
就憑裡面剩下的小哥布林與母哥布林,歐格覺得還用不著刷流星錘戰法。
帶著繩索投擲拋射的錘子如果沒有打中攻擊目標的話,回彈起來也是有些麻煩的,還容易傷到那些被俘虜的女性。
流星錘戰法,主要還是應對雜兵包圍用的。
“至於剩下逃竄的那些,嗯……就交給弗柯他們吧,總不能讓他們白來吧。”
臨走前,歐格又來到了那隻出師未捷身先死的哥布林薩滿身前,對著它腦袋又補了一錘。
確認了它死的不能再死後。
歐格才從地上撿了幾塊碎石捏在了右手上,當做新‘彈藥’。
對於那些會逃跑的哥布林來說,還是投擲武器好用。
一般的哥布林,歐格用石頭就能直接砸死,只有對關鍵的目標,他才會用特製釘子。
“這麼窮酸的配置,估計也不會有什麼好寶藏了。”
不過他本來就不是為了所謂寶藏才來的,哥布林和寶藏都不重要,沒有哥布林,才對歐格重要。
相比於活著時的哥布林。
歐格還是更喜歡和死去的哥布林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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