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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我只借用,定不據為己有
韓存保何許人也?
二十多年後,五十多歲的韓存保與正當壯年的梁山五虎將之一的【雙鞭】呼延灼惡鬥數百回合,幾乎活活的拼死對方。
現在的韓存保更年輕,氣力更足,或許武藝不及二十多年後那般老辣,但絕對不可小覷。
韓存保願意為相州群豪出頭,來找二狗的麻煩,主要原因就是對二狗的身手頗為好奇,想要與他稱量一下,這是任何一個“無敵”高手基本上都具有的自信心和挑戰欲,至於什麼相州綠林的名聲之類的東西倒還是次要的。
所以當二狗提出比鬥時,韓存保自然是願意的,只是這個比斗的時機對韓存保來說有些不對。
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
這句話不僅僅適用於軍隊角逐,同樣也適用於個人的單挑比鬥。
除非是雙方的實力差距過於懸殊,否則勇氣同樣是影響個人對決的極重要因素。
這個時候勇氣也叫銳氣。
偏偏韓存保自與二狗遭遇,幾番接觸下來早已銳氣大失,而他與二狗之間的武力差距並沒有達到可以忽略勇氣的加成的地步。
故而雙方的這場比鬥,從某種程度上來講對韓存保是不公平的。
好在兩個人只是友好切磋,並不涉及生死,所謂的不公平也就無所謂了。
一般江湖中人比鬥,大都是選擇步戰,沒辦法,騎戰成本太高,畢竟誰家混有活力社團的古惑仔能天天開著超跑搞事兒啊!
不過韓存保卻不然,他有駿馬可騎,且還不止一匹,平日裡也大都以習練騎戰為主,故而對他來說騎戰無疑是更具有優勢的比斗方式。
所以韓存保的第一個念頭就是與二狗比騎戰。
他看了看二狗身邊的那頭驢子,驢子與馬的差距自不待言,而且二狗的驢子更無鞍座,別看二狗先前騎驢劈了那妖人,實則是騎著光背驢上的陣。
說來二狗帶著三德驢兒出門,其實大部分時候也不是用來騎乘的,更多的是當作馱執行李物什的馱獸來用。
若他二人只這般各自騎了馬和驢廝殺,便是韓存保勝了,怕也要為人所笑。
故而韓存保頗為豪邁的說道:“小哥兒的坐騎無甚鞍座韁繩,打鬥起來怕是不堪驅使,韓某的這幾匹備用坐騎雖也粗劣,倒也可堪一用。汝儘可挑選一匹來騎,當然,我這匹嘶風獸不行,她性子太烈,只怕你把握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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