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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你做了什麼嗎?」
「你知道,我也知道,何必問呢?」
「我問你做了什麼?」
「我知道你不是負責審訊的,這些自然會有人來問。」
被圍坐在車中時,他還主動和那些面容嚴肅的特警打招呼,說說笑笑。
彷彿見到這些自己曾經的同僚、後輩,他還覺得挺親切。
「你們想知道什麼事情,可以列個提綱給我,我一一作答。如果你們想用智慧來戰勝我呢?不存在的。」
就在抓獲劉招華的現場,緝毒警還找到一本《精細化學品及中間體手冊》,書是2004年的新版,厚厚兩大本,書頁上還做了部分筆記。
這位「專家」哪怕在逃亡的過程中,依然不忘研究學習。
被捕後,劉招華依然巧言令色,編造了一套說辭,期望能逃脫法律的制裁:
比如本文開頭的「毒品外輸論」,就是他其中一個荒謬邏輯。他還說,自己去寧夏辦廠,去桂林種樹,都是響應西部大開發,是為國家做貢獻。
庭審時,他還狡辯道:「我做的都是化學中間體,可以被製成毒品,也可以用作他途比如滅鼠劑……是陳炳錫騙了我,拿去做了毒品。」
甚至他還找到一位知名律師替他辯護,懇求「法庭網開一面,讓劉招華今後還能有機會貢獻出有益於禁毒事業或醫藥研究的力量」……
這更是純屬扯淡,真有這個覺悟,他早幹嘛去了?死到臨頭才想到本有正途可走?
顯然,再多的狡辯,再多的謊言,也掩蓋不了劉招華製毒販毒的本質。
最終,2007年6月,劉招華因製造、運輸、販賣毒品罪,被廣州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
「死刑犯」成為了劉招華人生中最後的一個標籤,也是他最後的結局。
11
在行刑前,有人問他,想過自己的結局嗎?
劉招華居然還是一臉微笑:「說實話,我沒考慮過自己的下場。但每個人都會對自己做的事負責。」
「對我而言,無非是生與死,被槍斃和生老病死並無差別。反正都是一個死。」
他還說:「當一個人幹上毒品的那天起,死亡就是最終的結局。」
這一點上,劉招華說的沒錯,畢竟毒品是人類的公敵,製毒販毒也是全世界各個國家都嚴厲打擊的犯罪行為。
1912年1月23日,在海牙召開的國際會議上,便透過了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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