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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一下馬小蘭,聽聽她的聲音,確定她是不是昨晚那個女孩兒。孟新民從小練小提琴,在聲音分辨上頗有天賦,達不到‘絕對音感’的程度,但相對普通人也很厲害了。
毛思嘉和他合練過樂器,所以知道這一點。
請他分辨馬小蘭是不是那個要害她的人,並不算難孟新民跑了一趟,佷容易就確認了。
“冤有頭債有主,這樣就不擔心找錯人了!”
毛思嘉輕輕咬著嘴唇,有一點點不懷好意的樣子。但一慣很有正義感的孟新民卻不討厭,而是跟著笑了起來,又清了清嗓子:“請問毛思嘉同學能帶我玩兒嗎?”
他想看看這姑娘要怎麼懲罰壞人了。
其實挺簡單的,毛思嘉和於欣一起偷偷打聽,馬小蘭有沒有什麼走得近的異性。說實在的,在此時的農村,根本沒有任何秘密可言!一個人的一舉一動經常是暴露在村子裡其他人的眼中的。
不敢說什麼事情都會傳出來,但至少無法將一件事做到了無痕跡。
馬小蘭既然和一個異性有這樣親密的關係,這肯定會留下一些線索的!而如果把異性人選限定在年輕、不學好、和二流子走的很近,或者乾脆本身就是一個二流子,排查人選就更簡單了。
毛思嘉找了村子裡和馬小蘭關係不好的女孩這女兒不姓馬,因為是村子裡的‘小姓’,隱形地低人一等,常常被馬小蘭領頭欺負,找這樣的人打聽,簡直輕輕鬆鬆,何況毛思嘉還帶了一瓶水果罐頭、一把奶糖收買對方。
‘馬愛民’,毛思嘉很快得到了這個她想要的名字。
然後輪到孟新民出場,去接觸生產隊的馬愛民,從聲音判斷是不是那天那個男人。
再三確定之後,毛思嘉選擇了主動出擊,寫了一張紙條給馬小蘭。
“你和馬愛民的秘密我已經知道了——丟土塊的人。”
紙條內容很簡單,卻足夠驚出人一身冷汗了!
孟新民以為毛思嘉是要偷偷寫舉報信,舉報馬小蘭和馬愛民的,卻沒有想到她只是給馬小蘭寫小紙條。
“舉報信的話沒有證據,除非你去做人證但這個人證太不方便了。”一方面就得牽連出自己抽菸的事,更重要的是,毛思嘉相信孟新民的聽覺,相信他對人聲的判斷是正確的,但不確定其他人是不是也相信他擁有這樣的能力。
一旦舉報不行,事情就來不及了。
而小紙條不一樣,不需要什麼證據,只需要暗搓搓地告訴馬小蘭,她的秘密已經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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