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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
過了好幾秒,他鬆開我:
「不用回去,我這有衣服。」
我下意識道:「別的女人的衣服我可不要穿。」
話說出口就後悔,我現在是什麼身份在和他說啊。
「是我媽的衣服,你們倆體型差不多。」
Emmmm。
「哦。」
我拉開衣櫃,嗯……都是大牌子,挺趕潮流。
我挑了一套相對來說方便打架的。
走出來的時候,程巡遞上來一杯濃郁的血漿。
我嗅了嗅。
是他的血。
倒也不必這麼熱情。
我沒動。
「喝。」
「不喝。」
程巡面無表情地拿過:「不喝我倒了。」
「哎哎哎,這多浪費啊。」
我事先宣告:「這,我可沒讓你當血袋啊,你自己給我的。」
快喝完時,他來了一句:「血加了烙印。」
我差點嗆死。
狼人烙印,顧名思義,就是行也得行,不行也得行。
我和他再也分不開了。
我下意識要去摳喉嚨。
「安娜,我勸你不要這麼做。」
「憑什麼?」
「有了烙印,我才有和他們談判的籌碼,如果你想生靈塗炭,大可把血吐出來。」
這隻狼很會拿捏七寸。
「我打算把他們老窩端了。」
我:「……」
你厲害你了不起,你端人家老窩還得把我搭上。
「搶外國人地盤是不是有點過分了。」
「你倒是很會為他們共情。」
「我說你這人怎麼這麼喜歡嗆我話呢。」
「看你不順眼。」
「行吧,畢竟是我甩了你。」
「祖宗棺材不想要了倒不用這麼拐彎抹角。」
17
程巡是來真的。
他帶了狼群。
我突然想到安克曾經和我說過這麼一段話:
「程巡的出生就是個異數,他父親安分守己就守著阿爾金山一寸方土,但程巡不是,他有人類血統,有著動物沒有的野心和算計,他想把圍繞阿爾金山外的每一處土地,都吃進肚子裡,成為他的王國。他胃口太大了,遲早會出事的。」
「如果真是安克,你要殺了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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