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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我喜歡你,答應和我交往好嗎?”
女生宿舍前,我單膝跪地,將手中的玫瑰以及一個精緻首飾盒遞到了林雪的面前。這是我,第101次向她表白。
我的舉動,頓時引來了周圍人好奇的目光,而林雪並沒有接過我手中的玫瑰,臉上全都是厭惡之色。
“季凡,這麼多年,你向我表白了上百次,我也拒絕了你上百次,你難道還不死心嗎?你和我根本不是一個世界的人,你滿足不了我的需求,還需要我說得再明白一些嗎?”
“我會努力的,為了你,我可以去做任何事情。我是真的喜歡你,能給我一次機會嗎?”
我真誠地說道。
林雪則冷著臉說道:“你別再浪費時間了,我們是不可能的,希望你以後也不要再繼續糾纏我。我已經有男朋友了,我不希望被他看到現在的場景。”
“你是說董驍嗎?他……他不就是個富二代嗎?又矮又胖的,他怎麼能配得上你?和他在一起,你一定會後悔的。”
“哼!後不後悔是我的事,最起碼,他能滿足我現在的需要。和你在一起,我才會真的後悔。”
林雪露出一個鄙夷的眼神之後,甩手將我手中的玫瑰拍落在地上,然後頭也不回地轉身離開。
看著林雪遠去的背影,我甚至聽到了自己心碎的聲音。
我叫季凡,和我的名字一樣,是一個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大學生。沒有顯赫的家世,也不是校園裡的風雲人物,更不是什麼學霸。唯一能讓我有些驕傲的,就是我的身高和樣貌還說得過去。
可身高一米八三的我,身材卻像一根麻桿一樣,瘦弱且無力。
這樣的我,還妄圖追求五大校花之一的林雪。在別人眼中,我追求校花的舉動,簡直是一個笑話。
林雪是我的白月光,我們高中時,就是同學。為了追求她,在高考結束後,我自降分數線,填寫了和她一樣的志願,以超出錄取分數六十多分的成績和她一起進入了現在的這所大學。
大學四年,我追了她四年,做了四年的舔狗,她和我也曖昧了四年。但是我的每一次表白,都被她以學業為重當做藉口,溫柔地拒絕。
這四年,我省吃儉用,將自己能付出的一切,都給了她。而她則一直心安理得地接受我的饋贈,卻連手都不願意讓我拉一次。
眼看就要畢業典禮,之後便是天各一方。本想著再做最後一次嘗試,讓自己徹底死心,但是這樣原本意料之中的結局,卻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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