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文書庫

第 73 章 (第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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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工分,這還得看記工分的人怎麼說。對於鄉里鄉親、大多沾親帶故的本地人,他們經常放水,只要沒有特別大的問題都能給滿工分。但對於外來的知青就不一樣了(或許有一些淳樸的地方不會有這種歧視,但在那個農村糧食常常不夠吃的時代,意味著分糧分錢標準的工分,絕大多數恐怕都是不願意多分給‘外鄉人’的)。

分配工作也是一個道理,有一些工作相對輕鬆,同時工分也高,這一般是一些被認為是有技術的工作。不過這所謂的‘有技術’其實很有限,屬於並不困難,其實大家也都能做的。

這些工作分配的原則有很多種,掌握分配原則的人,有的會優先考慮自己的親戚朋友,有的則照顧‘領帶’的親戚。也有的人相對公平,會分配給那些家庭困難或者身體弱的村民。

但不管怎麼分配,基本上都不可能落到知青們手裡。

各種方面的原因疊加,使得知青們在農村收入很有限,勤勤懇懇一年了,別說掙錢了!一年到頭除開吃的糧食這些之後,常常是倒欠生產隊的錢和糧。

有什麼辦法改變這種狀況呢?有,最常見的就是和本地人結婚。一旦和本地人結婚,很大程度上就能獲得本地人差不多的待遇。特別是知青們比起當地年輕人,舉止不同,多少多一些文化和眼界,如果不看家庭背景,其實是很走俏的結婚物件。

事實上,就是看家庭背景也挺好的要在農村結婚了,城裡的父母多少會表示一些,準備一點兒結婚的花銷。相對於農村的許多家庭,這並不算差。

或者說,大家都挺窮的,大多數時候大家結婚也就是看這個人了。

和本地人結婚,待遇會好一些,生活生也會有一個可以互相扶持的人。不少人就選擇了這個時候結婚——一開始大家都不想的,因為除開一小部分確實有理想有激情,想要改變農村的青年,大部分人在明白自己現在的生活其實承擔不了這樣的使命之後,首先想到的就是回城。

這幾年不知道抓了多少探親回去,然後滯留在城的年輕人。這些年的糧食關係都不在城裡了,在城裡就等於說是沒有口糧,但還是想要留在城裡!

但不能,只能將他們遣送回去。

不管怎麼說吧,這些人還是期盼著有新的政策出來可以讓他們回城。當年他們上山下鄉是因為政策,也不能說就不可能有允許回去的政策吧?

這種情況下,如果在本地結婚了,回城就會變成一種‘拖累’,所以很多人選擇了不結婚。但隨著時間推移,等不來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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