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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疇,以賞群臣。無幾何,疾乃止。
文王即位八年而地動,已動之後四十三年。凡文王立國五十一年而終。此文王之所以止殃翦妖也。
宋景公之時,熒惑在心,公懼,召子韋而問焉,曰:“熒惑在心,何也?”子韋曰:“熒惑者,天罰也;心者,宋之分野也。禍當於君。雖然,可移於宰相。”公曰:“宰相,所與治國家也,而移死焉,不祥。”子韋曰:“可移於民。”公曰:“民死,寡人將誰為君乎⑩?寧獨死!”子韋曰:“可移於歲。”公曰:“歲害**飢,民飢必死。為人君而殺其民以自活也,其誰以我為君乎?是寡人之命固盡已,子無復言矣。”子韋還走,北面載拜曰:“臣敢賀君。天之處高而聽卑。君有至德之言三,天必三賞君。今夕熒惑其徙三舍,君延年二十一歲。”公曰:“子何以知之?”對曰:“有三善言,必有三賞,熒惑必三徙舍。舍行七星,星一徙當一年,三七二十一,臣故曰‘君延年二十一歲’矣。臣請伏於陛下以伺候之。熒惑不徙,臣請死。”公曰:“可。”是夕熒惑果徙三舍。【解說】
本篇文題與內容不一致,疑有錯簡。孫鏘鳴說:“此篇歷引成湯、文王、宋景公之事,與樂制初不相涉,疑必(明理)篇文而錯簡在此。‘欲觀至樂’五句蓋即下篇之首,與下篇‘亂世之主,烏聞至樂’首尾文正相應,其為一篇無疑。此二篇,除前篇‘欲觀至樂’五句外,文當互易,而篇名則仍宜《制樂》在前,《明理》在後。”(見《〈呂氏春秋〉高注補正》)孫說言之成理,但缺乏證據,只能作為參考。
本篇提出了“欲觀至樂,必於至治”的觀點,這是值得重視的。文章歷引了成湯、文王、末景公逢凶化吉之事,旨在說明:人事善,妖異自當化除。事在人為。這也就是《明理》中所要闡明的“理”。【註釋】
①至樂:最和諧、完美的音樂。
②至治:最完美的政治。
③厚:這裡是美善的意思。
④慢以樂:當作“樂以慢”(依譚戒甫說)。慢,怠慢,輕忽。以,通“已”。已經。
⑤今窒閉戶牖,動天地,一室也;大意是,雖關閉門窗,在一室之中
即可感動天地。窒(zhì):阻塞。牖(yǒu),窗。下文列舉的成湯、文王、宋景公的事例都證明了在一室之中即可感動天地的道理。
⑥成湯:即商湯,商開國之君。
⑦比:及。旦:天亮。大拱:大如拱。拱,兩手合圍。
⑧卜:古人用火灼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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