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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永、張嵿、汪鋐三人的聯名奏本。
奉旨督辦戰船、火銃研審事司禮監太監張永奏,奴婢至廣州府,會見了總督張嵿、按察使汪鋐,並見了楊三和戴明。便會同兵部、工部及五軍都督府對所造戰船及火銃進行研審。
楊三、戴明仿照佛郎機戰船的樣式進行了製造,剛開始先進行了試驗,沒有什麼問題後,汪按察使將於前些年舉兵驅逐佛朗機時繳獲的火銃和戰船拿了出來進行了比較,發現並無差別。試射了一番,果然威力巨大。比我朝火銃打的遠、烈。我朝火銃不能及。兩船相比,彼之船遠快我船。
奴婢和張總督、汪按察使都認為佛朗機為什麼態度那麼強硬,士兵為什麼那麼兇狠,都是因為仗著此銃猛烈的緣故,而且這些火銃壓根是中原未見,古兵器未有出其右者,如果用它們來防禦敵人,放在城牆上守城也是最為便利的。
假如韃虜來了,我朝與之平原曠野交戰,就用銅銃一百五十斤載以手車毎一車載一銃火藥彈子,與提銃都放上去,其前後推車人、引車人、並舉銃人毎車用四人,一出須用三百銃就行。如果敵人兵力更多,則增至五百銃佈列前陣,韃虜上陣,就一起發射,瞬息之間一銃可發數彈,其聲震天,韃虜的馬必然受驚,彈子擊中他們就死,打不中,他們也必然害怕逃跑,敵見我設兵如此,必然引馬他向,那麼我們就疾速推車向之,敵人左行則車左轉,敵右行則車右轉,或者先根據地勢用車三面等待他們,在臨時斟酌,到了夜裡則團圍作營,白天再次展開如舊。
其要害之地險隘之處,則築為城堡,用銅銃五百斤者佈列城上,敵人到了,便向他們發射,他們絕不可能攻下來,凡在邊塞一切要害都築為此堡堅守,就不怕他們來犯。
守以此銃若放到京師防守城池,則大小三號銃兼用之分佈各城,一旦遇有警情,勢大則用大銃,勢小則用小銃。
奴婢不敢指揮,只建議張總督令汪按察使把他此前繳獲的佛朗機銃四管並造手車四輛,放置妥當。
奴婢和兵部、工部、五軍都督府都認為這東西好,用在海上,可以禦敵於海,放到城上可以防守城池,野戰可以殲滅敵軍。
所以奴婢建議多為鑄造,火銃千管、萬管遍用必然無往不濟。
奴婢還以為多仿蜈蚣船樣式,創造數百艘更換我朝之船,使櫓用銃一,按照佛郎機軍法訓練軍士,時間久了就習慣並且熟悉了,奴婢的建議諸位大臣都說很好。所以奴婢寫了奏本請萬歲爺聖裁。
看完了後,就將奏本交給楊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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