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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尋人啟事要怎麼寫?
首先,你要有照片。
笑容燦爛,歡樂百態的自拍照就可以,但最好還是一板一眼的證件照最合適。
其次,你得會寫。
精煉的語句,得當的形容詞,都比不過冗長的細節描寫。
穿的是什麼顏色的衣服,衣服上有幾個漏洞,褲子邊角的汙漬有多大,鞋子的邊緣究竟被磨的有多陡峭。這些寫的越多,被找到的機率就會越大。
當然,前提是他沒中途被迫“金蟬脫殼”。
最後,就是起因的地點,結果的時刻。
在哪憑空出現,最後又在哪一刻,消失不見。
一份尋人啟事,寫到這,完成度才僅僅是百分之五十。
而剩下最重要的百分之五十,取決於最後,獎賞的高低。
所以,夏油傑到底需付多少,才能等價我的幫忙呢?
(一)
“他姓恐山,我們都習慣叫他鳴柏。他被那“人”取代,是今年的事。”
“今年幾月?”
“六月。”夏油傑喝了一口水,又補充道,“就是初夏。”
我們坐在小單間裡,桌上有一盞,兩天前夏油傑順路買的卡通檯燈。
檯燈借用了機器貓的形象,燈身是機器貓的頭,燈泡是機器貓的眼睛,開燈按鈕是機器貓的嘴。
按一下它的嘴,就會,“眼光如炬”,真是獵奇又滑稽,不過不得不說,它能最大化,點亮這間小平房。
順帶一提,夏油傑還交了電費,水費,儼然要把這個單間當做第二宿舍的陣勢。
“你是怎麼發現恐山鳴柏被取代的?”我從茶几下拿出紙筆,準備記下一會用來扯謊的關鍵資訊。
“感覺。”
筆在紙上頓了頓,過於抽象可不好拿來挪用。
“仔細一點。除了感覺之外。”
“還有說話的語氣。”夏油傑面露鬱色,對他來說回憶的過程並不好受。
所以他很快就把問題丟到了我的身上,“你認識的,是什麼樣的?”
筆尖在紙上劃個不停,想要扯謊可沒那麼簡單。
還記得夏油傑發給我的簡訊嗎?簡訊裡說,他見到那個“人”了。
這就代表接下來我的描述,就必須和那個“人”的形象相靠。
可它於我,完全是一片空白。
我該從何開始捏造呢?
唔,就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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