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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雲食堂裡的廚子也是老店請的。”他沒應。
“唔,倒也能嚐出來。不過感覺他們偶爾發揮不是很穩定。也不知道是不是菜做得分量太大的緣故。所以三哥,要不賣個人情給我?”
“花還給您,廚子借我怎麼樣?”
秦嶼:“……”
他抬眸,不鹹不淡的掃了她一眼:“你覺得呢。”
“那算了。”雖然有些可惜,但林曦也不想強求。
他不答應,也沒辦法。
她總不能明搶吧。
就算她能搶,人家也不一定能跟她走啊。
“你那邊就你一人,一日三餐也不在住處吃,哪裡還需要廚子。”
“是沒必要。”林曦點頭附和,但又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他:“但是我打算近期去看看房子。”
“程斯那邊住得不習慣?還是哪裡不好?”
雖然林曦有駕照,但秦嶼知道她不喜歡開車。所以,他當初特地選了距離飛雲最近的小區。步行四五分鐘,過一條馬路就是公司,目的就是讓她上班方便,也能節約時間。
她現在住得那處,平米不算大,但住她一人也綽綽有餘。設施一應俱全,基本上她所需要的,能用到的,他很早都替她想到了。
為了安全,他連同層的另一戶也買了下來。
按理說,不至於住不習慣。
“不是,都挺方便的。”
頓了頓,林曦放下筷子,解釋:“只不過,我覺得也不能一直住在那裡。總歸要有一個自己的家。”
“我是說,正式的那種。”
“我爸媽這邊的房子,我本來之前住得也不多。再加上現在就我一個,也沒必要住在這邊。所以就想買個稍微小點的,兩三百平的小複式?”
林曦小時候大部分時間都住在院裡,林辰也是。
林家夫婦是因為住在裡面不方便,加上工作忙,所以一直住在博裕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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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既然方便,那就不用換了。”秦嶼“代替”程斯做決定,“程斯那處等空了,讓他轉到你名下。”
林曦想了想,點點頭,“也行。那我就按現在的房價折給他。”
“他要是連這點兒都捨不得,下次見面,你也不用再叫他四哥了。”
林曦聽出秦嶼的言外之意,撓撓頭,“那不好吧。”
那處也不便宜,算下來也要幾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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