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文書庫

第9章 給你機會你不中用!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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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是嶽衝能吃苦耐勞,覺得種地是福報,一個人也種不了數百畝的地。

拿到買地赤契後,徐聞帶著盈盈和衝哥在集市上購買農耕所需,以及去“人才市場”挑選佃戶。

佃戶,是租種地主土地的農民,稱為某地主的佃戶。

大明的“人才市場”十分火爆,到處都是席地而坐的農民,等待被地主招聘。

“朝廷不是鼓勵墾荒嗎?為何還有這麼多人想當佃戶?”

徐聞的印象中,朱元璋為了鼓勵墾荒和恢復農業生產,下達一條政令:

貧苦農民開墾的荒地,歸農民所有,成為他們的私有土地,即民田。

自己一家幾口種地不香嗎?為何還有這麼多農民想當佃戶,受地主剝削?

在人才市場逛了一圈後,徐聞終於明白了。

大明的佃戶站起來了!

在唐宋元時期,佃戶賤如狗,如同地主的奴僕。

地主打死佃戶,也只是被判處杖刑,賠點銀子即可。

由於朱元璋赤貧出身,祖上、父輩都是農民、佃戶,對於地主和佃戶的這種奴役制度,深惡痛絕。

因此在建立大明後,他制定了一系列律法,提高佃戶的地位。

大明的佃戶,不再是地位卑賤的奴僕,而是與地主平輩少長的關係。

他們就如同懷揣《勞動法》的打工人,面對老闆的壓榨,不用低三下氣的忍受剝削。

有現成的土地耕種,不必自己攢錢買地,零風險投入,故而許多農民選擇當佃戶。

很快,徐聞招募了一百個看著還算老實的佃戶。

商量好了每年每畝地交八斗糧食。

一畝中等地的收成大約兩石,徐聞讓他們交四成收入,已經很良心了。

別的地主收的更多,比如吳家的佃戶,每畝至少要交一石二斗糧食。

買好了農具種子後,便帶著他們去分配土地,一群人浩浩蕩蕩前去溪口。

路上,徐聞問一個老農:“朝廷不是有政策嗎?為什麼不自己去墾荒呢?”

那老農咧嘴一笑:“徐相公,大明都立國三十年了,上等地早被人墾過佔為私有,中等地在官府手中,只有下等地開放墾荒。”

“既是下等地,自是開墾高難度不小,而且產糧不多,咱們何必去累死累活的種那些劣地?”

地主買的地,起碼都是中等地,只要不是太懶,租個幾畝地,一年到頭收成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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