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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下午,伯莎先行差遣車伕把格萊思·普爾送到蓓爾梅爾街熟悉業務,順便將換洗的衣服和日用必需品也帶了過去。至於她本人則將托馬斯叫了過來,吩咐了幾句話,最終敲定了從“逮不著”的孩子大軍中借調了恰利·貝茨,打扮成報童的模樣跟過去,方便有事傳話。
這也是因為蓓爾梅爾街地處倫敦政治中心,距離白廳僅一街之遙。別說是髒亂差、臭氣熏天的白教堂區及其周圍,就算是白馬酒店所在的富人街區也是萬萬比不上的。
到了第三天晚上,伯莎才慢吞吞地動身。
待她親自走進了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的住所,她才明白向來神秘又獨來獨往的大魔王,為什麼不介意多個房客了——他家夠大。
偌大的公寓就住兩個人,而伯莎和邁克羅夫特各自有事要忙,客房多睡個人而已,平日裡估計都碰不到面。
“馬普爾小姐。”
伯莎走下馬車,出門迎接的是公寓管家。頭髮花白、年僅五旬的老管家恭恭敬敬地開口:“福爾摩斯先生尚未歸來,他事先吩咐過,你若是等不及可以先行用餐。”
“不著急。”
伯莎擺了擺手:“我可以等他。”
管家:“好,不如趁此機會,我先帶小姐逛逛吧?”
伯莎饒有興趣地應了下來:“好。”
單說蓓爾梅爾街的住處裝潢,倒是符合伯莎對“邁克羅夫特住所”的想象——再標準不過的維多利亞時期風格的傢俱佈置,牆壁上掛著她認得出來或者認不出來的古董畫作,寬敞的書房裡書架直達天花板,幾乎每個細節都符合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應有的居家環境,卻沒有凸顯出任何屬於他本人的個人特質。
身為主人,直至很晚的時候邁克羅夫特才遲遲歸來。
伯莎正在書房裡隨意地翻閱書籍,悄無聲息的室內陡然響起男人的聲音:“奧古斯丁的《懺悔錄》?我倒是不知道,你還對神學感興趣,伯莎。”
突然出現的聲音讓伯莎略微嚇了一跳,她抬起頭,才發現邁克羅夫特站在書房門口。
他已經脫下了正裝外套,從不離身的手杖也放在了一邊。身形高大的男人僅穿著單薄的白襯衫,自在的神態和放鬆的神情凸顯出他……頗具生活化的一面。
如此具有生活化的福爾摩斯喊她伯莎,哪怕伯莎明知這是為了貫徹“情人”關係而改的稱呼,也莫名感到二人之間徒增幾分親密。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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