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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還有來往呢,也就前幾年她寄養那家養母去世,來往才少了一些。其實部隊行軍穩定後,她接回來比我大姐還早。你要說她跟老爺子不親,可能我爸比較嚴肅,以前他忙也沒怎麼帶過家裡孩子,小時後二姐跟我母親還是挺親的。”
馮妙繼續插刀:“一對夫妻一對孩,堅決不要老三來。計劃生育你不知道?現在管得嚴了。”
她站起身,順手拍拍方冀南的肩膀,悠哉悠哉道,“你呀,記住了,你就沒有閨女的命,就不用想了,想也是白想,沒事幹就去把你那倆兒子管好了,少讓他們氣我。”
方冀南:……媳婦可真會掃他的興。
這一年春天,三月初,74歲的爺爺去田裡看莊稼,回來時候不慎摔了一跤,還傷了腿,一家子嚇得不輕。老年人最怕摔跤,你說73這麼敏感的年齡都好好過來了。
馮妙和方冀南知道這件事時,已經都過去小半個月了,家裡知道他們一般星期天會到沈父那兒去,馮福全瞅著星期天到鎮上郵局給他們打電話,說老爺子不讓告訴他們,誰都沒告訴,馮躍進和馮振興那邊也沒告訴,現在告訴他們,是怕他們知道了埋怨。現在老爺子基本上也沒什麼事了,醫院說骨頭裂了一條縫,還好不是骨折,眼下就是好好在家養著。
夫妻兩個一商量,決定方冀南迴去一趟吧,方冀南迴去照顧老爺子方便些,一家四口回去實在不現實。
方冀南請了一週假,加上兩頭的星期天,坐飛機加上鎮上都通車了,路上行程兩天,還能在家陪著照顧五六天。
馮妙把方冀南送上的飛機,轉頭趕緊回去忙,方冀南一走,家裡可一大攤子等著她呢。
歲月就這麼匆匆,隨著她自己漸行漸遠的故鄉,馮妙現在對原書中“不上墳”的心結早已經完全消散了。
原書中這個情節是三胎孩子三歲多一點的時候,清明節,眼下還沒到四月,那麼大概差不多也就是這個時間了吧。試想一下,路這麼遠,交通這麼麻煩,方冀南要拖著三個孩子,千里迢迢跑回去上墳……這麼一想還是別了吧,她自己都捨不得孩子奔波。
人也無非都是凡俗的人,都要吃著人間的米。
人死如燈滅,她曾經介懷的,原本也不是上墳。
她曾經介懷的,無非還是生死二字,以及一份似乎不夠愛、不夠深、不曾銘刻的感情罷了。
然而感情角度來說,原書中的“馮妙”就那麼難產死了,作為親弟弟,心裡一直忘不掉,拔不出,就像深深扎著一根刺,他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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