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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曲之後的故事,大抵就是我最初的構想:“人類、獵命師、血族三者聯盟,共同對抗第三種人類的國度”。至於怎麼聯盟又怎麼對抗,我這次不會再用“第一集”、“第二集”、“第三集”這樣緊密的集數編制來踩我自己的腳,逼死我之類,這一回我會用獨立的單本的很厚的系列故事來創作,比如臥底那種形式,這樣我一年只寫一本的速度,才不會又遭到怨恨。我目前的想法是,三大本。
不過我對“創作的責任感”上面的想法,肯定跟大家的想像大相逕庭。
我覺得,一個作家如果是用“我必須努力滿足讀者,所以我必須勤勞寫作”的責任感,去要求自己的寫作的話,真的是,太,可惜了。不是說滿足讀者不好,更不是說勤勞寫作有什麼問題,而是,我覺得對一個創作者來說,真正重要的是,快樂。
很早以前我就發現自己的耐性不夠,我無法連續寫同一個題材連續兩次,所以我寫完一本“殺手”,下一本書,就絕對不是“殺手”。我寫好一本愛情故事,下一本書就絕對不是愛情故事。因為我缺乏重複自己的耐性。同理,除了第一集跟第二集之外,我從未連續寫過兩本《獵命師傳奇》。天性使然,我無法照表操課。我總是想些什麼就寫什麼。
缺點顯而易見,只看單一個系列的讀者會恨我不夠專注創作同一種題材。我的連載速度不夠快,讓大家看了後面就忘了前面,久而久之幹意很重。
優點也很清楚,也很重要,那就是我寫得很自在、寫得很快樂、沒有一本書是因為我意識到我是一個作者所以我要勤勞地寫作而誕生的,我寫的每一本書,都是因為我超想寫它所以超級熱情地把它給完成。每一本書都是我的心甘情願,每一個故事都是我的心滿意足。
我不僅喜歡我寫的故事,我也喜歡我為什麼寫它的理由。
我認為這樣的想法,對創作才是健康的。對讀者當然就不夠健康了哈哈。
六,人生。
在寫《獵命師傳奇》的近九年裡,我經歷了好多事。
永遠記得二〇〇五年,我人生第一次國際書展簽書會就是《獵命師傳奇》第一集,簽書會前一天,我在家裡,拿著紅色的水彩油料亂塗自己的奶頭,認真地拓在紙上做成超變態的限量卡片,送給大家當簽書會禮物(真是難以想象當時的低階啊!)。當時的我真瘦啊,比現在足足少了十公斤,可見老二在這九年間發育得真好。
我也永遠記得《獵命師傳奇》前五集差不多都是在彰化基督教醫院的病房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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