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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林秀秀坐在審訊室裡,她一言不發。
公安同志盯著她:“林秀秀同學,林美美同學已經交待了,信紙是你買的,信也是你寫的,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林秀秀道:“不是我。”
她眼中閃著淚光,“那明明就是美美的字,你們為什麼合起夥來汙衊我。”
不管公安同志怎麼問,林秀秀咬死一句話,不是她乾的。
林美美說是她買的信紙跟信封,有證據嗎?
公安同志道,“3月28號那天,你在哪?”
林秀秀道:“我在學校。”
公安同志道,“具體一點。”
林秀秀簡單的說了一下自己的時間,那天是週日,她在學校,除了買飯的時候出去一趟,幾乎都在學校裡。
另一邊。
林美美哭得很厲害,“不是我寫的,公安大哥,真不是我寫的……我沒有寫過這樣的信。我都不知道那孩子叫什麼,長什麼樣,我怎麼會寫他的事呢?”
公安同志看著林美美,“你說那信封是林秀秀同學去買的?”
林美美使勁點頭,“是她買的,她還寄了信出去。”不過猶豫半天,又說,“她是說給別人買的信封。”
公安同志問,“你親眼看到了嗎?”
林美美點點頭,“我親眼看到好從郵局出來的,真的。”
公安同志問:“那天你們兩個沒有在一起,你怎麼會跟著她身後一起去郵局呢?”
林美美道:“不是,我是去買東西,然後走岔了,就轉到那去了。”
又審了一會,公安同志出去了。
本來,那信上面是林美美的字跡,林美美的嫌疑更大一些,可是林美美透露了一個很重要的資訊,林秀秀去郵局買過信封。更重要的是,那個被的販子盯上的孩子是林秀秀家三哥的孩子,也就是說,林秀秀對那個孩子更熟悉一些。
而林美美,跟那個孩子是沒有任何利益衝突的。
後來,又從林美美的證詞中得知,那個小孩子跟林秀秀有過矛盾,林秀秀討厭這孩子。
公安同志是很不理解這事的,那孩子才一歲多一點,還是什麼都不知道的小娃娃呢,就算是尿到林秀秀的床上,這也可以理解啊。林秀秀若是因為這件小事跟人販子勾結在一起,拐走孩子,這就很可怕了。
林秀秀的父母唐紅梅跟林家業被叫過來了。
他們又慌又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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