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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的身影。
第32章
湯樂坐在工位上有點恍惚,這輩子好像真的有順利很多,沒有吹毛求疵的上司,也沒有陰陽怪氣的同事,他想起來上輩子剛到新公司的時候,還滿懷一腔熱忱,覺得靠自己的雙手能在這偌大的華城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雖然大家在這個城市都有自己的本事,但是湯樂一向不是一個笨小孩,他念書總是聰明的,人情世故欠缺,可媽媽告訴他,老老實實做人,日久見人心,總有一天能得到認可的。
但是在第三次被逼著離開公司,湯樂抱著箱子,在地鐵站門口張望,門口有人賣透明的雨傘,幾乎是一次性的,十塊一把,他捨不得買,抱著箱子回到了閘機前的空地,看人來人往。
湯樂莫名的難過起來,跟自己說,買傘幹嘛呢,急著走嗎。也沒有那麼急吧,反正也沒有工作,他下個月房租該怎麼辦呢?
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小學生的時候讀這首詩,不解其意,總豪情萬丈,還要考慮不巴結權貴的事,覺得大詩人李白還有想這些,也是庸俗。
等自己身臨其境的時刻,發現自己連巴結權貴的資格都沒有,他給經理送禮都不知道送什麼合適,第一次送禮,他傻的可憐,拎著牛奶去了。
連門都沒進去,在門外,只留給他輕蔑的一撇,嘴上假惺惺的讓他趕緊回家吃飯吧,他還有事。
第二次做了功課,裝作送檔案的袋子裡夾著購物卡,卡原路退回,檔案被遞回來。人家不稀罕要這些。
第三次,是過年送禮,給領導的孩子發紅包,收了,可也只是收了,照樣在兩個月後收到了開除的訊息。
他到底要怎麼做呢?難道真的是他沒有能力連最基本的工作都做不好嗎?他本來就是吃青春飯的工作,再後來甚至淪落到在行政部門幹一些雜活,技術部門被調到行政部,邊緣化都說的輕了,這不就是耍他呢。
後來自己辭職不去這些公司,找了小企業幹,當然,離職的更快,最後在那家中型企業做技術人員已經是他做過時間最久的一個崗位了,滿打滿算有三個月,跟同事關係也算不錯,找了一個新的公寓,離公司很近,好像一切都往好的方向發展。
他並不後悔救下那個母親和那個小孩,如果再來一次,他依然會毫不猶豫的選擇犧牲自己去救人,這是他微不足道的個人英雄主義。
湯樂其實救過很多人,他自己並不清楚,因為他不覺得算得了什麼,別人沒有死,自己也沒付出太多,只有他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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