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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被十幾個張家人圍在中間,走街串巷,沒有太過明顯的脅迫,就好像我們這群人是互相認識的朋友。
彼此一路無言,沒多久便走進了一家照相館,老闆還在給顧客拍照,見到我們,便立刻趕客,在門外掛上了“停止營業”的牌子,跟特務交接情報似的。
我們被收繳了所有包袱和武器,主要是我的包袱,他們兩個空著手上船,頂多在船長室薅了幾件像樣的衣服換洗。
包袱裡的食物已經吃完了,藥品都換了這裡的包裝,而最顯眼的來福槍和其他槍都事先藏在了火車站的公共衛生間的地板下面。
也包括所有不屬於這個年代的高科技產品,都一併藏起來了。
張海樓臨時挖出來的坑。
我手裡只有一把左輪。
就是為了防止出現這樣的局面。
不過剛才也已經被收繳。
照相館的後面有一處很大的暗房,我們被分別帶到不同的審訊室,張海俠對張海客道:“如果要對她用刑,就用在我身上,你要問什麼,我都說,別傷了她。”
張海樓聞言趕緊道:“他倆一個瘸子一個姑娘,哪裡受得住,還是都用我身上吧。”
張海客沒忍住翻了個白眼:“把我們當什麼人了。”
我被關在一個採光很差的屋子裡,只有一張桌子和一把木頭椅子,抬頭能看到通風用的小鐵窗,除此之外,這裡簡直能稱得上家徒四壁。
期間,只有一個人進來給我倒了杯水,便沒有任何人再搭理我,整整五個小時過去,我都被關在這裡。
說實話,我並不害怕張海客他們對我用刑,張家人行事比較乾脆,除非我們身上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必須探查,才會採用不人道的手段。其餘的,要真覺得我們有問題,會直接殺掉。
我暫時不敢喝水,一來怕裡面下了致幻的藥,二來也沒地方上廁所。
我知道這其實也是一種審訊手段,先將嫌疑人晾著,消磨對方的意志,等到正式提問,很容易掌握主導權。
我倒不會失去耐心,如果不是擔心上廁所的問題,我可以跟他們耗上幾天幾夜,剛才還在想,要不要假裝自己的精神已經到了崩潰邊緣,這樣他們就會來審我了,想想還是作罷。我的演技騙得了普通人,卻騙不過張海客,到時候弄巧成拙更麻煩。
三個小時後,有人進來了,是張海客,還有一個女性張家人,那張臉和張海客有幾分相似,應該有直系血緣,她手裡端著刑訊用的各種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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