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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群山之間,猶如日落一樣向我們揮手道別。我們經常讀到這樣的篇章,某種情感日積月累無法釋放,在內心深處無限膨脹後沉重不堪,最後只能以死亡的方式爆發。恨,可以這樣;愛,也能如此。我們讀到過一個美麗的少女,如何完成她仇恨的絕唱《死亡之吻》。為報殺父之仇,她在嘴唇上塗抹了毒藥,勾引仇人接吻,與仇人同歸於盡。在《紅字》裡,我們讀到了愛的絕唱。海絲特未婚生下了一個女兒,她拒絕說出孩子的父親,胸前永久戴上象徵通姦恥辱的紅A字。孩子的父親丁梅斯代爾,一個純潔的年輕人,也是教區人人愛戴的牧師,因為海絲特的忍辱負重,讓他在內心深處經歷了七年的煎熬,最後在“新英格蘭節日”這一天終於爆發了。他進行了自己生命裡最後一次演講,但他“最後的作品”不是佈道,而是用音樂一般的聲音,熱情和激動地表達了對海絲特的愛,他當眾宣佈自己就是那個孩子的父親。他釋放了自己洶湧澎湃的愛之後,倒在了地上,安靜地死去了。
二十多年前,我在中國南方的一個小鎮圖書館裡翻閱筆記小說,讀到過一個驚心動魄的死亡故事。由於年代久遠,我已經忘記這個故事的出處,只記得有一隻鳥,生活在水邊,喜歡看著自己在水中的倒影翩翩起舞,其舞姿之優美,令人想入非非。皇帝聽說了這隻鳥,讓人將它捉來宮中,給予貴族的生活,每天提供山珍海味,期望它在宮中一展驚豔舞姿。然而習慣鄉野水邊生活的鳥,來到宮中半年從不起舞,而且形容日漸憔悴。皇帝十分生氣,以為這隻鳥根本就不會跳舞。這時有大臣獻言,說這鳥只能在水邊看到自己的身影時才會起舞。大臣建議搬一面銅鏡過來,鳥一旦看見自己的身影就會立刻起舞。皇帝准許,銅鏡搬到了宮殿之上。這隻鳥在銅鏡裡看到自己後,果然翩翩起舞了。半年沒有看到自己的身影和半年沒有跳舞的鳥,似乎要把半年裡面應該跳的所有舞蹈一口氣跳完,它竟然跳了三天三夜,然後倒地氣絕身亡。
在這個“最後的作品”,或者說“絕唱”裡,我相信沒有讀者會在意所謂的細節真實性:一隻鳥持續跳舞三天三夜,而且不吃不睡。想象力的邏輯在這裡其實是靈魂的邏輯,一隻熱愛跳舞勝過生命的鳥,被禁錮半年之後,重獲自由之舞時,舞蹈就如熊熊燃燒的火焰,而且是焚燒自己的火焰,最後的結局必然是“氣絕身亡”。為什麼這個死亡如此可信和震撼,因為我們看到了想象力的靈魂在死亡敘述裡如何翩翩起舞。
我不能確定在歐洲源遠流長的“黃金律”是否出自畢達哥拉斯學派,我只是覺得用“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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