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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會留指紋,馬明雖然死了,但他原來的檔案上有指紋,公安方面,指紋對比術非常成熟,一對比就行。”韓超說。
公安和部隊雖然是一家,但指紋對比這幾年才運用到實踐中,老一輩的人確實不知道這個。
羅雄默了會兒,再問:“就他一個?”
這時張豔麗快要癱倒在地了,但韓超還是說:“一開始只有他,但結婚後加上了張豔麗,他們屬於夫妻共犯,直到72年回城後,張豔麗為了能蒐集舉報資訊,專門在潘家園一帶閒逛,但凡看到有人來出手古玩,就會跟對方攀談,繼而打聽對方的身世,之後由馬明寫舉報信,趁G委會的人上門抄家前偷東西,這個陳凡世可以證明,他就是在去潘家園詢問古玩價格時認識的張豔麗,同年,馬明死,張豔麗一個人無法再做這種事情,於是收手,嫁給了陳凡世!”
眾人都倒抽一口冷氣,聽起來,張豔麗和馬明簡直是把革命鬥爭當成了搖錢樹。
羅雄還是覺得不對:“這都是很隱秘的事吧,你從哪兒知道的?”
韓超從容不迫,說:“查張豔麗從軍區開出去的招待所票,從72年回城後,她開了幾十張招待所票,因為馬明生病,要照料馬明,她並沒有走遠,就在醫院旁邊的招待所開房,開房就要登記身份,記錄顯示,那段時間她至少跟五個不同的男人在招待所開過房,當然,都是在潘家園認識的,也都是想出售古玩的,我詢問過其中三個,可以確定,她當時都曾詢問過對方的身份資訊,那些人也願意來指證,可以證明張豔麗長期在潘家園出售過古玩!”
這個,可以證明張豔麗倒賣過古玩。
而指紋印,可以證明他們是夫妻共犯。
領導們想要的證據這就足夠了。
而從另一方面來說,如果她在某個階段跟五個男人開過房,那孩子,就能篤得準是陳凡世的?
而為什麼最終選了陳凡世,除了他長得好看點,還有一點,很可能就是,他所擁有的古玩,價值最高,當然,捐給軍區後,確實讓張豔麗享受了二十年的紅利嘛。
但一般人不會把人考慮的那麼齷齪,那麼壞,就不會從最壞的角度去查。
也就查不到這些陳年舊事。
但韓超會,他查人,向來只從陰暗面查,所以才會時間短,效率快。
這時張豔麗已經想死了,但韓超緊接著說:“雖然馬明已經死了,但張豔麗還在,我聯合當年所有的受害者,一起起訴張豔麗,追回文物損失,沒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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