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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偵查來說,模稜兩可的線索是最沒用的,警方的舉證很容易被辯方律師拿來當做突破口。一旦一個證人在法庭上說出“可能”、“也許”這樣的字眼,這個證人的使命也就差不多到頭了。
對於這一點,劉太太斬釘截鐵地回答到,“那是當然,我的記性還不錯。”
“很好,那麼你還記得當晚結束狼人殺之後,蔣瑾年和朱安明是在哪裡泡茶的?”對於顧謙非來說,這個問題很有可能是決定投毒案兇手是誰的關鍵線索。
“四樓天台啊,當晚我回房的時候,德先先去洗澡。我一個人無聊,就上天台去溜達一下,結果看見他倆在竹叢邊上泡茶。”
“你確定嗎?”雖然得到了預期中的答案,但是顧謙非還是需要再次確認,這容不得一丁點的馬虎。
“當然確定,當晚天上沒有月光,蔣先生還開啟了天台的照明。我記得很清楚!那盞燈就藏在竹叢裡。”
劉太太的回答中還包含有相關細節,這意味著她的記憶確實非常清晰。一般人如果記憶模糊,最先遺忘的就是那些不起眼的小細節。
所以在庭審的時候,辯方律師總喜歡揪著控方證人追問一些細節問題,只要證人出現前後回答不一致,就證明證人的記憶並不準確,辯方律師就可以當庭推翻該證人的證詞。
“好,那先這樣,需要你配合的時候,我還會給你打電話。”
掛了電話之後,顧謙非再次把目光轉回膝上型電腦。開啟電腦日曆,將滑鼠移到投毒案案發當天,那裡顯示著“2018年8月11日,農曆七月初一”。
農曆月初,意味著沒有月亮,所以蔣瑾年開啟了天台照明。這是非常關鍵的一個細節!
於是顧謙非又特地上了一趟四樓天台,果然在茶案旁的竹叢裡找到了一盞造型和竹子差不多的行道燈,專門用來給夜間泡茶提供照明的。
確認劉太太的記憶準確無誤之後,顧謙非立刻下樓回到一樓餐廳,找到了已經開始泡早茶的蔣瑾年。
“我有個問題,希望你想清楚了再回答。上週六晚上,狼人殺結束之後,你和朱安明在哪裡泡茶?”
“就在這裡啊。”蔣瑾年的眼神中有些迷茫,顯然不明白顧謙非為何會再次提起這個問題。
沒有任何撒謊的微表情。顧謙非再次確認了一遍。
他轉頭看著同時坐在茶几旁邊的其他四位嫌疑人,“你們呢?記得嗎?”
眾人紛紛搖搖頭,表示並不知道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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