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文書庫

14第十四章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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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兇手畫像不同。

林霧感覺對方不是兇手,但為了穩妥,他這幾天又去了一趟網咖,聯絡上了恆星最初的老闆。

“恆星網咖?以前投了一百二十萬,一場大火全賠了。”

“細節啊,記得!著火前有個高中生在樓上樓下轉了兩圈,對方個子挺高,應該有一米九,他是第一個發現著火的,疏散及時,要不然網咖會死很多人。”

“這個高中生逃跑時救了一名初中生,要不然以當時環境,初中生就慘了……”

“高中生第二天報過案,說懷疑有人故意縱火,我去了一趟派出所。當時的監控都儲存下來了,就是自然引發的火災。”

……

網咖老闆現在經營著一家五金店,收入比普通人強,但對於04年就能籌到一百多萬的人來說,他這些年過的並不如意。

“你還有當時的影片嗎?”林霧聽出了關鍵點。

“你想做什麼?”老闆瞬間警覺。

“我是江河大學的物理教授,現在在做一個人生變遷方面的課題……”林霧自我介紹道,特殊時候,江河大學的教授身份可以為他添一些可信感。

網咖老闆見他真的需要影片,雙方約定了時間地點見面。

網咖老闆出事時四十二歲,現在六十二,頭髮半白,雙方見面後先是寒暄,接著老闆用手機搜尋起林霧資料。林霧是江河大學物理學教授,這些年負責過不少科研專案,網上有他的詳細資訊和採訪畫面。

“這是那天的火災畫面,我感覺還是挺有紀念意義的,就一直留著。”對方確定好林霧身份,拿出了一個u盤。

“謝謝!”林霧用筆記本確定了一下,暫時收了起來。

“我這些年一直在想,當時要是消防意識再強一些,我的生活應該比現在更好。後來又想,要是沒人發現著火,一網咖的人都沒了,我也算挺幸運的……”開網咖是他最風光的時刻,現在見有林霧這個聽眾,他不由的話多了。

“確實是一種幸運了。”林霧想起網咖老闆最初的結局:網咖老闆是網咖法人,出事後被判了七年。他入獄前已經賠光遇難者家屬,出獄後一邊工作一邊做更多的賠償,他一直無法逃脫良心上的譴責。

林霧對這件事的最後印象,就是有個新聞報道,對方年過花甲,用苦行僧的方式為遇難者們祈福。最初結局裡,網咖老闆和所有遇難者都是一場悲劇。現在網咖結局改寫了,網咖依舊發生火災,但和最初相比,所有人都見到了新的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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