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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宇和張藝誠已經許久沒有正經吃過東西,肚子早已經開始抗議,不過此刻的他們,哪怕有麻雀送上的食物之後,也沒有立刻開啟,而是頂著飢餓,興奮地把玩著手槍。
男人這種生物永遠年輕,或者說永遠幼稚,在自己喜歡的東西面前,別說食物,哪怕女人他們也會不屑一顧。
“你玩兒夠沒有,給我看看,嘶~你小心點,別走火了!”
張藝誠終究還是少年心性,轉眼間就忘記與麻雀分離的痛苦,急不可耐地看著秦宇擺弄著手槍。
“你手上不是還有弓弩麼,你先玩兒那個。”秦宇對這把手槍愛不釋手。
真槍,秦宇從未接觸過,但是小時候每年春節的特殊日子裡,他總會纏著父母,去學校附近的文具店買一把黃河玩具槍,雖然是拉一發打一發的劣質塑膠貨,但是基本結構跟真槍相差不大,加上男孩子總會將所有和槍形狀沾邊的物品拿來擺弄,腦子裡幻想著上膛擊發,所以稍微研究了一下這把手槍,秦宇就知道該怎麼開關保險以及上膛。
手槍正如麻雀所說,是從平民手裡收繳的劣質土造手槍,外觀仿的是著名的1911,雖然表面打磨很垃圾,但對於從未上手真槍的秦宇來說,這冰涼且沉重的手感,這金黃的子彈,怎麼看怎麼精緻。
“哎哎哎,怎麼還上手搶啊!小心點!”秦宇只是一愣神的功夫,張藝誠直接上手搶走手槍,同時把那把弓弩塞進秦宇手中。
弓弩不大,比手槍只是稍長一點,模樣就像大一號的手槍前面加個兩張弩片,這玩意兒秦宇倒是見過,農村那些開面包車的偷狗賊經常用這玩意兒發射注射器,然後將狗麻醉拖走。
要說實用,秦宇其實更偏向這把手弩,因為這玩意兒除了小型弩箭,還可以發射飛鏢,鋼珠,至少彈藥不用愁,實在不行還可以削點樹枝做箭矢,而且非常安靜,不會引起其他人和喪屍的注意。
而那把手槍,只有區區十多發子彈,聲音又大,而且子彈顏色還有色差,甚至其中有兩發子彈還長了一點綠鏽,一看就是私藏了許久,也不知道會不會炸膛。
“真得勁兒啊!”
張藝誠之前還稍顯笨拙地卸下彈匣,拉動套筒,不過在上手之後,僅僅幾下,就差不多摸到了門道。
“這把槍歸我了,弩歸你,就這麼說定了昂。”張藝誠快速把槍收進褲兜,然後緊緊捂住口袋。
秦宇一愣,倒是沒有那麼在乎自己用什麼東西,也就由他去了。
“先吃點東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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