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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重生者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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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街上,一個被裹著嚴嚴實實的女人看似閒庭信步的走在大街上,她身上什麼都沒帶,一身簡潔的運動服,後面的兜帽被嚴嚴實實的拉在頭上。

這如果是在春秋天,想必引起不了什麼注意,但是這已經將近六月份了,天氣已經炎熱起來,在穿著短袖短褲,更有甚者已經穿了露臍中的人群中,她這麼穿顯然很引人注目。

林北月才不管這些,反正半年之後就是末世了,與其穿著很正常被哪個路人無意記下來,不如把自己裹得嚴嚴實實的。

就算引起注意又怎樣?

只要她以後躲得好,也沒人知道她是誰,更沒人知道她在哪。

她今天去了商場,把一些電器食物以及飲用水,還有一些用得到的東西,全都掃蕩了一遍,甚至還順手收了一輛車。

一半付錢,一半她揹著監控偷偷零元購。

以後末世肯定是要出去的,她就算以後能擁有異能,再厲害也只是兩條腿,真要走路,長途跋涉,非得累死她不可,想要跨越城市去各個站團還是太難了,有輛代步車肯定是好的。

她會開車,上一世被逼無奈學會了,但是沒有駕照,不過沒關係,半年多之後都是末世了,誰管你有沒有駕照?

林北月父母去世的早,是被自己舅媽帶大的,舅媽和舅舅從小就苛待她,他們有個兒子,什麼好的都先緊著他們兒子來。

至於林北月,都是穿表弟不要的衣服,每次吃飯都只能扒著碗裡的菜,眼巴巴的看著那些大魚大肉,進自己堂弟的嘴裡。

這些林北月都忍了,畢竟寄人籬下,從小林北月就拼命幫別人代寫作業,用一切能賺錢的辦法賺錢,可是大學他們竟然把她的錄取通知書撕了,把她扣在家裡,讓她只能輟學打工。

結果還不到一年,末世降臨,舅舅舅媽一家明明住的是她爸爸媽媽留下來的房子,卻反而把她趕了出去,讓她活生生被喪屍咬死。

林北月一睜眼,卻發現自己回到了半年前,媽媽送給他的玉佩也誤打誤撞觸發了空間。

林北月激動壞了,她以前看了很多天馬行空的小說,從未想到自己竟然有一天能成為書裡的主角!

末世之後,她會覺醒異能,只是剛覺醒的時候,異能都太過弱小,無法抵抗屍潮,所以才被喪屍撕咬,而現在她有空間,一切就好說了。

只是在復仇之前,她要好好謀劃一下,自己得先活下來,不然說什麼也是白搭。

林北月很快溜回了自己的小房子,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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