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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帶著貼畫旅行的人》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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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問“他想不想死”也是故意逗他,這屬於亂步為數不多的惡趣味。

他喜歡看人一驚一乍的。

這和他寫文章一樣,他喜歡看別人因為他的文章而一驚一乍的。

不過他倒是真的有想為故事人物定一個結局。

如果亂步講出來的故事都只是編纂的話,那麼亂步可能會把這個殺手寫死。因為“目標人物”的身份和亂步的身份是一樣的,他也同樣是年少成名的作家,寫作只有一腔熱情和天賦,但最缺的便是閱歷和經驗。

不同於亂步會海量地閱讀,和擁有讀取他人記憶的能力,這個“作家”既不行萬里路,也沒有用資金去買故事,又或者像是華國著作《聊齋志異》的蒲松齡那般用茶(物)去換行人的故事。這個“作家”瘋狂得很,每次作品大獲成功之後,他就更加“貪婪地追求更意外、更怪奇,更異常的內容”*。

普通的人,普通的生活,絕對不可能會引起他的興趣。

因此他尋找素材的方法也是非常人之所能及。

這個目標人物本身就是一名殺人狂,因此在寫犯罪小說的時候,讀者在接觸到他的文字會覺得真切得可怕,悚然,不寒而慄。選擇殺手的原因,不僅僅是因為殺手本身有著特殊的經歷,同樣的,因為殺手本身就是罪人,以小說家的立場來說,無論自己對他如何殘忍,都不過是為民除害,再來,最後的時候,小說家就算是上了法庭,也依舊只是“正當防衛過度”的罪名。

畢竟,殺手一開始就是來殺他的。

亂步覺得“殺手死了,小說家因為殺手的事情而寫的,結合現實的書大火”會是自己想寫的結局。

結局中,小說家已經在為了創作而走在犯罪的邊緣,然而大家卻只對不幸被追殺的小說家報以同情和擁護。

這種善惡顛倒,人情冷暖的反差才讓人印象深刻。

當然,他還是願意聽伏黑甚爾的意見的。

然而,伏黑甚爾已經發不出聲音了,只是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著亂步,不知道這份精神來自堅強,還是倔強,亦或是逞強,就這麼盯著亂步。

亂步對此不痛不癢,畢竟在“Q”裡面做過足夠的測驗,任何人都不會對“紅房間”有記憶。也就是無論亂步怎麼挑釁對方,對方也不會記得這件事。

見對方不能回答自己後,開始感覺無趣的亂步終於攤開自己的筆記本。

落筆伊始。

從伏黑甚爾頭頂處浮現一本書。這本書的書頁不厚,浮現時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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