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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下,像劉政諮這種混不吝的人,很少會感受到外界的威脅,可今天在採石磯渡口,他是真的被髮怒的李煜嚇壞了,看當時的架勢,太子殿下就差親自拿刀來砍自己了。俗話說,伴君如伴虎,自己伴的哪是老虎啊,分明是閻王爺。
沒關係,自己擔的驚、受的怕,都得從仇記超和薛大戶身上找補回來。
仇記超,三鎮縣令,南唐保大十年(後周顯得二年)科舉入仕,根據吏部調來的檔案來看,身世還算清白,但這也僅限於沒有當官之前,因為南唐吏治,新科入仕的人是不能直接當“京官”的,他能夠在金陵地方直接當上縣令,背後肯定有見不得人的勾當。
對待貪官汙吏,身為酷吏的劉政諮從不手軟。原本,仇記超個頭不高、身形偏瘦,面板黝黑、臉型似鏟,被劉政諮修理過之後,個頭更低了,因為腿打斷了,身體倒是胖了不少,尤其是一張臉,腫的跟懂王的肚子一樣,渾身上下好像是被花灑澆過一遍,用血水澆的。
“仇記超,你究竟是受何人指使,斂來的民脂民膏送到哪裡去了。”
這個問題,劉政諮已經問了很多遍,每次問完,不等仇記超開口,他就開始新一輪的用刑。在劉政諮看來,如果你願意交代,一開始不用打,就會全部說出來,可一旦犯人耍心眼,那就不能絲毫手軟,必須徹底擊破他的心理防線、摧毀意志,才有可能問出真東西。
陪審的孫晟看不下去了,勸道:“散觀,你歇歇,看把你累的。”
說著,奪過劉政諮手中的鞭子,反過來勸仇記超:“仇縣令,你我同朝為官,何必要鬧到這種地步,老實講出來,或許有一線生機,畢竟,你是我大唐朝廷的正式官員。”
這句話說的沒錯,南唐重文輕武,楊凱、荊斌那樣的武將說殺也就殺了,可縣令屬於文官範疇,除非犯下不赦之罪(比如說造反),很少會處以極刑。
仇記超用盡力氣,吐出一口血沫,虛弱地說道:“孫參知,我實在冤枉,你即為上官,應該體恤部下,怎能殘害……咳咳。”
孫晟心情複雜,他剛被封為參知政事,金陵周邊州府、縣衙的官員正好歸自己管,見仇記超可憐的樣子,忍不住說:“你既然冤枉,就應該坦白交代,我也好給你求個情。”
劉政諮聽得真切,卻沒有往心裡去,求情?你找誰求情,太子殿下嗎?今天他親眼見到陸氏母女的慘狀,天下這般事情,不知道還有多少,一地父母官不作為、坑害大唐子民,你還能給他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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