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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近一月準備,郡公府在正隆五年六月初,釋出了稅收新政,取消物力、戶調等一切雜稅和徭役,取消除鹽鐵酒之外的所有專賣,只徵收地稅、商稅和所得稅,其中地稅商稅為所產兩成,地稅收取糧食,商稅折銀錢,地稅由每縣成立的稅務監統一收取,商稅由顏神商會收取。
所得稅針對全年每戶收入在四十貫以上戶貫,無論城郭戶還是鄉村戶,無論官員還是士兵皆需繳納。
四十貫起每戶收百文,每增加十貫收入按增加數的半成收取,及一戶年入六十貫就徵收六百文所得稅,一百貫即徵收一貫六百文。
之所以把起徵點調整到四十貫,是因為當時的糧價大約在三貫五百文,每人一年至少要食用三百餘斤糧食,一個四到五口的戶貫,一年至少要食用十二石糧食,如果向飯都吃不飽的百姓徵稅,如何體現郡公府與金人朝廷的區別。
這樣算起來,能繳納所得稅的基本上都是官戶和上戶,以及各城鎮中的上戶、官員和士兵。
以前夏秋兩季的租子都是由各路轉運司派出專人收取,現在稅務監代替了轉運司的工作,不光要收稅,還要負責運送。
稅務監是一個直屬機構,各縣沒有管轄權,官員的任命由郡公府稅務監任命。
郡公府稅務監少監由丁平擔任,這時一項工作量極大的工作,而且還要熟悉地方事務,作為梁尚君的助手,之前在核對人口和土地數時基本都是丁平在負責,當然要收多少糧食他也最為清楚。
此舉一出,整個郡公府治下反響不一,下戶和客戶當然是歡心不已,但那些官戶和上戶大多心懷不滿,不過礙於郡公府的勢力沒人做聲。
商戶的反應不一,大部分的商幫除了是商戶還是地主,手裡還有不少的土地,如果生意做得大一些的,商稅少收的一成對他們來說是好事,所得稅徵收的金額比以往的人頭稅低了不少。
反應最大的便是那些讀書人,而且是有功名的讀書人,這些人大多是所謂的耕讀之家和大家族,許多人都在地方有職務。
沒過多久,宋傑就收到各縣地上來的請願書,要求給讀書人和官宦之家減免賦稅,不過宋傑並沒有在意,這些反應在他的預料之中。
俗話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宋傑沒有給官戶和上戶稅收的優惠,這些官戶和上戶便提高了佃戶的租子,而且是不約而同的提高了一成。
得知此訊息後宋傑雖然暗自不爽,但並沒有立刻發作,而是找來朱來,命他暗地摸清楚是哪些官戶和上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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