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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迎頭還有一枝兵,——據某一種報上說,是從吉兆衚衕來的手槍隊,不用說,自然也是殺人不眨眼的府衛隊了!——開槍痛擊。那時前後都有槍彈,人多門狹,前面的槍又極近,死亡枕藉!這是事後一個學生告訴我的;他說他前後兩個人都死了,他躲閃了一下,總算倖免。這種間不容髮的生死之際也夠人深長思了。
照這種種情形,就是不在場的諸君,大約也不至於相信群眾先以手槍轟擊衛隊了吧。而且轟擊必有聲音,我站的地方,離開衛隊不過二十餘步,在第二次紛散之前,卻絕未聽到槍聲。其實這隻要看政府巧電的含糊其辭,也就夠證明了。至於所謂當場奪獲的手槍,雖然像煞有介事地舉出號數使人相信,但我總奇怪:奪獲的這些支手槍,竟沒有一支曾經當場發過一響,以證明他們自己的存在。——難道拿手槍的人都是些傻子麼?還有現在很有人從容的問:“開槍之前,有警告麼?”我現在只能說,我看見的一個衛隊,他的槍口是正對著我們的,不過那是剛裝完子彈的時候。而在我上面的那位可憐的朋友,他流血是在開槍之後約一兩分鐘時。我不知衛隊的第一排槍是不是朝天放的,但即使是朝天放的,也不算是警告;因為未開槍時,群眾已經紛散,放一排朝天槍(假定如此)後,第一次聽槍聲的群眾,當然是不會回來的了(這不是一個人膽力的事,我們也無須假充硬漢),何用接二連三地放平槍呢!即使怕一排槍不夠驅散眾人,盡放朝天槍好了,何用放平槍呢!所以即使衛隊曾放了一排朝天槍,也決不足做他們絲毫的辯解;況且還有後來的攔門痛擊呢,這難道還要問:“有無超過必要程度?”
第一次槍聲稍歇後,我茫然地隨著眾人奔逃出去。我剛髮腳的時候,便看見旁邊有兩個同伴已經躺下了!我來不及看清他們的面貌,又見前面一個,右乳部有一大塊殷紅的傷痕,我想他是不能活了!那紅色我永遠不忘記!同時還聽見一聲低緩的呻吟,想是另一位的,那呻吟我也永遠不忘記!我不忍從他們身上跨過去,只得繞了道彎著腰向前跑,覺得通身懈弛得很;後面來了一個人,立刻將我撞了一交。我爬了兩步,站起來仍是彎著腰跑。這時當路有一副金絲圓眼鏡,好好地直放著;又有兩架腳踏車,頗擋我們的路,大家都很艱難地從上面踏過去。我不自主地跟著眾人向北躲入馬號裡。我們偃臥在東牆角的馬糞堆上。馬糞堆很高,有人想爬牆過去;牆外就是通路。我看著一個人站著,一個人正向他肩上爬上去。我自己覺得決沒有越牆的氣力,便也不去看他們。而且裡面槍聲早又密了,我還得注意運命的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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