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文書庫

第二十二章 步驟 (第2/9頁)

天才一秒記住【閃文書庫】地址:www.shanwen.tw

及午後路上也擠滿了來來往往各種車輛。車子給這塊地方帶來很大的喧鬧聲。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肯定任何人都聽不到他們的動靜。

每次射擊時,亞歷克斯又總是毫不懈怠地撿起每一粒彈殼。他可以肯定,他們沒有留下任何可以證明他們曾去過那裡的東西,哪怕是一顆菸蒂。當然,他們不可避免地會留下車輪印,但他看中了這個採石場的一個原因是年輕人度週末常常到這裡停車——那裡有許許多多輪胎印。他清楚地記得,他們確實曾在那兒扔過槍,可誰會發現呢?採石場那片水有八十多英尺深——他曾測量過——而且看起來象一片死氣沉沉的水田,灰黑的塵土溶入水中,水面上佈滿各種浮渣汙物。這決不是一個游泳的地方。他們僅僅向水裡扔了一支槍,就是那支射擊過的槍。然而,正如看起來是絕不可能的一樣,他不得不想到他們已發現了這支槍。這一切都是怎麼發生的,現在還不得不先別去想它,最要緊的是必須趕緊處理掉其餘的槍,亞歷克斯暗自說,你總有辦法弄得到新槍的。 警察們到底知道了點什麼?他自言自語。他非常精通警察的偵破程式。看來第一個問題是他應首先弄清誰是他的敵人。

那支槍上不可能留有指紋。在水中浸泡後,造成紋印的面板油早就褪去了。亞歷克斯曾握過並擦過這把槍,可他不必為此擔心。

原來的小貨車早巳不復存在。首先它是偷來的,其次它已經由亞歷克斯夥內的人改裝過了。這輛車使用過四套不同的標牌。這些標牌早被埋在安納阿倫德爾縣的一很電線杆下面。如果事情是從那裡開始露跡的話,他一定早知道了。那輛車當時也完全清洗過,每一部件都擦得乾乾淨淨。從採石場帶來的塵土……這倒是值得考慮的一個問題,可這也不能作為證據。他們沒有在此地留下任何可以與他們這夥人聯絡得上的東西。

難道是他自己的什麼人說了這件事,或許是那位因為那個孩子差點死去而感到良心不安的人?如真的出了這樣的事,那麼今天中午他應該被喚醒,出現在他眼前的應是一枚警微和一支槍。所以這也不太可能。況且他早就提醒過他的人,關於這一切千萬不能走漏半點風聲。

莫非是自己曾被人看到了?亞歷克斯為自己曾向直升飛機上招過手而再次自責。可是他那時是戴著一頂有簷的帽子,戴著墨鏡,蓄著鬍子,與現在的他完全判若兩人。當時還穿著茄克衫,工裝褲,以及那雙已穿破了的長筒靴。他還戴著工作手套,那是最普通的一種,可以在任何五金商店買到的。

接著他又把有關細節重新

本章未完,請點選下一章繼續閱讀!若瀏覽器顯示沒有新章節了,請嘗試點選右上角↗️或右下角↘️的選單,退出閱讀模式即可,謝謝!

如遇章節錯誤,請點選報錯(無需登陸)

新書推薦

全網黑後我不是人了 陰棺遷葬 原神:派蒙有什麼好我有笨芙 替嫁要我守活寡,我三年抱倆 祖擇 論重力使與哥譚的適配性 傳說中的沈唯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