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文書庫

第27章 城主之約 (第2/4頁)

天才一秒記住【閃文書庫】地址:www.shanwen.tw

就能買得起了。

一百萬靈石。

身為校長,築基期修士,他狠狠心,再貸個款,還是拿的出來的。

可是有一百萬,跟拿著一百萬去買飛劍。

這是兩個概念。

日常花銷不用了?

修煉不用了?

孩子不培養了?

妻子的首飾要不要買,養顏丹要不要送?

法器要不要修,丹藥得不得買,心法要不要悟,法寶靈氣還衝不衝?

哎~

這御空飛劍。

僅僅擁有的飛行功能,真就是所有修士最後一個配備的法器。

另外。

高階的御空飛劍,為了速度和穩定性,鐫刻很多法陣。

日常除了消耗靈力之外,還需要消耗高品質的靈石。

飛馳系列,最次最次也要下品靈石,普通靈石,你衝都衝不進去。

日常使用下來,這筆費用,可不是小數字。

而且。

御空飛劍用的多,裡面的法陣就容易損壞,需要定期保養,又是一筆不菲的開支。

財力不足的修士,若是強行購買高階飛劍,就算買了,也不敢天天駕著飛,甚至會有修士養不起,無奈低價拋售的情況。

所以。

法器飛劍用好一點,可以理解。

那畢竟是立身根本,既能斬妖賺錢,又能除魔保命。

多花點,買好的,很正常。

但。

御空飛劍敢用好的,那就是真有實力了。

如今。

學校給陸長青獎勵,全加一起,都還不如他身上的一把飛劍,怎麼辦?

李校長徹底無語,苦巴巴的轉頭看著城主。

“哈哈,哈哈哈哈!”

乾澤也沒想到,竟會有如此一幕出現,當即一揮手:“小李,把東西收起來,就算是對你這些年培養有功的賞賜吧~”

撲通!

李校長忽然跪倒在地,抹了抹眼角的淚光,感激涕零道:“多謝城主大人!”

啊?沒啦?

陸長青只是想換一點靈石,省的麻煩。

你們不會因為我掏了一點高階貨,就把獎勵剋扣了吧?

啪!

乾澤手中書券輕輕一拍,負手道:“昨日,天道降臨,本座便想招師弟過來。”

“一是嘉獎,二是資助。”

本章未完,請點選下一章繼續閱讀!若瀏覽器顯示沒有新章節了,請嘗試點選右上角↗️或右下角↘️的選單,退出閱讀模式即可,謝謝!

如遇章節錯誤,請點選報錯(無需登陸)

新書推薦

無敵後,我在塵世閒遊 修仙從系統賦予長生開始 蒼道霸帝 每天一張藏寶圖,我挖寶振興家族 反派:主角急了,說明朕做對了! 輪迴仙尊 貴族騎士:從男爵開始建立帝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