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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了喜歡的人,我高興還來不及呢。”假話中的假話。
我雖然是笑著反駁她的,內心卻很痛苦,那種感覺形容不出來,好像有一團棉花堵在胸口,上不去下不來,堵得我連呼吸都是鈍痛,我氣她。
我氣她不喜歡我就算了,竟然也不把我當朋友,談戀愛這麼大的事,瞞得我這麼死,要不是偶然撞見,估計她還不打算跟我說呢。
我這麼喜歡她,在她心裡又有多少分量呢?
我覺得自己蠢,又蠢又賤。
第12章
我認為陳謹良沒真心拿我當朋友,很想從此不理她了,可是沒能狠下心。
如果不理她了,以後連當她朋友也沒資格,我捨不得。
我真的很喜歡她,從初一到初三,喜歡了她三年,不敢跟她說,覺得在她身邊當死黨也不錯,至少能和她朝夕相處,她不舒服不開心我能第一時間知道,照顧她,逗她高興。
如果是現在,形容我這種人有個很精確的詞——舔狗。
還好當年網路不太發達,還在流行衝浪、灌水、神馬之類的詞彙,沒有發展出這麼犀利得一針見血的名詞。
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喜歡陳謹良,就是那麼喜歡上了,和她相處的時間越長,就越覺得她很好,性格樂觀柔軟,很愛笑,笑起來眼睛彎成月牙狀,臉頰上兩個小酒窩,和她在一起,我就很開心,有時她問我借作業借筆時不小心碰到我的手,我都覺得自己心裡被她塞進了一窩兔子,上下亂竄,跳得我六神無主,目光黏在她背影上發呆。
連她頭上戴的髮圈,都比別人的要更好看一些。
叫我怎麼能下得了決心不理她呢?
陳謹良是個善解人意的姑娘,她知道我嘴上說沒生氣、為她高興,心裡肯定是不舒服的,吃晚飯的時候沒有跟她男朋友一起去,而是挎著我強行一起去食堂。
這還是本月她第一次主動邀請我一起吃晚飯呢,我明白她的意圖,心裡仍可恥地雀躍起來,想著我在她心裡也還是有一點分量的。
十四中食堂飯點永遠像沙丁魚罐頭一樣擁擠,我和她好不容易在靠近垃圾桶的拐角處找到兩個座位,挨著坐下來,手肘都能碰到一起,周圍人聲鼎沸,想說話也聽不清對方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