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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千日做賊,沒有千日防賊的道理。
他們將有人找茬的事情放在心上,但卻並不慌張,他們繼續悠閒地朝北行駛。
常璐有一點說的沒錯,她確實應該傳訊回一趟宗門,留影石也要傳輸一份回去。
若是哪天她被人殺了,神獸被搶,也要讓宗門知道兇手是誰,好替她報仇。
“也不知道下一個城池裡有沒有出名的特產,可以帶一些和信一起寄過去。”
元軒:“下一個城市是新平,好像靈果比較出名。”
元軒細細地跟肖瀟講解新平的歷史和特色。
但在肖瀟看來,這不就是一個巨大的靈果批發地?
這可來的太及時了,她要帶著鳳凰去挑許多它愛吃的靈果。
這神獸嘴挑的很,她自己身上所有的東西它就看得上混元草和鳳火靈果,混元草她給了一盒就不願再給她霍霍了。
不是她小氣,但凡誰看到鳳凰一整盒靈草直接吞的時候都會肉疼。
知道養一隻神獸多費錢,哪怕有一座金山銀山也支撐不住啊。
她為什麼要稟告宗門?還特地捎帶一些禮物,這不就是想宗門幫襯一點嗎?
她想,宗門應該會願意的,宗門有神獸傳出去多拉風啊?夠他們宗門出去吹一大波的牛了!
等鳳凰成長起來,還可以庇佑宗門,實乃雙贏的事情。
不過等宗門幫襯還是未知,眼下神獸又想要吃的東西了,元軒還自掏腰包,掏出一塊火靈氣濃郁的火靈石投餵它。
但總不能佔元軒的便宜啊,還是得想辦法掙錢。
於是肖瀟私下將小鳳凰扒拉到一邊,打著商量道:“你已經是一隻成熟懂事的鳳凰了,能識大體懂道理了對不對?”
用神識附在靈獸身上,在人類混雜多年自以為懂得了許多道理的鳳凰挺起了胸膛,傲嬌道:“那當然。”
“我們雖然有了契約,但不是主僕,我們是平等的,所以我們是朋友對不對?”
鳳凰歪頭想了想,覺得十分有道理,點頭。
“當然,我們之間的關係要比朋友更親密一些,我答應你母親會好好照顧你,就不會食言,但有些事我必須要和你商量。”
“什麼?”
“我們入不敷出了。”肖瀟痛心疾首道,不等小鳳凰說話,她就繼續說道。
“雖說有你母親留給我們許多好東西,但那些都不是現在的我們能用的。沒有實力,拿出好東西,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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