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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故意傷害案的善後處理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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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國華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拘留,由於是單起單案,公安機關刑拘最長就七天時間,在七天內要報檢察院批准逮捕。

許國華的拘留通知書已經郵寄給家屬了,許國華有一個兒子和一個女兒,兒子叫許凱,女兒叫許英。

這幾天,王志永白天不是下社群,就是在處理李所交辦的治安糾紛案件。在基層派出所流傳著這樣一句話:女人當男人用,男人當……

不說了,不是基層民警體會不到這句話的意思。

今天王志永值班,基本承包了所有的接處警,不是打架,就是盜竊等。所有違法犯罪警情,民警都要到場,對於盜竊案件,不僅拍好現場照片,還是提取現場痕跡物證,然後做完報案筆錄。回到所裡由輔警把110報警系統警情回覆掉。這還沒完,構成案件的,王志永他們還要在110警情繫統中生成案件,製作好法律文書,是刑事案件的,再製作好三現資料。所謂的三現資料就是現場勘查筆錄、現場圖、現場照片。

有人覺得有些案件破不了,製作這麼多材料有什麼用。三現資料是證據材料的一種形式,它直觀地反映了現場的情況。有些案件現在沒有破,不等於以後不能破。之前孟波等人盜竊案就是帶破了之前的未破案件。許國華故意傷害案中,王志永翻看了一下刑警大隊技術員製作的三現資料。他們是專業的技術員,多看看他們的材料,確實能提升自己的勘查水平,畢竟命案現場勘查更加詳細。許國華的現場筆錄中反映到了血跡情況、足跡情況以及小板凳稜角處的血跡等。

王志永心裡想:“小板凳稜角處的血跡肯定是許國華一巴掌把錢靜扇倒,錢靜跌倒後頭直接撞在板凳稜角處,也就是這一撞擊導致了錢靜死亡。”

許國華案卷中法醫的鑑定意見也印證了王志永的推斷。

晚上,王志永負責接處警,一個晚上就沒有消停,凌晨1點處理一起喝醉酒鬧事的,凌晨3點一起盜竊電瓶車案件,凌晨5點一起入室盜竊案。一晚上接處警就沒有停過,到了交接班,王志永才到宿舍補覺去了。

中午12點,李所打電話給王志永說:“許國華的家屬過來了,你去接待一下。”

王志永睡眼惺忪地接了電話,說:“好的。”

王志永起來簡單洗漱了一下。走到樓下大廳,許凱和許英跟他們的舅舅錢軍過來了。王志永對他們說:“你們是許國華的家屬嗎?”

許凱急忙說:“我是他兒子,這是我妹妹許英,這是我舅舅錢軍。警察,請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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