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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坐好,身邊就傳來一個熟悉的聲音。
“我以為姐姐認出我來了呢。”
我側頭,居然是林志。
“你怎麼......?你也要去義大利留學?”
林志輕輕一笑,露出兩顆可愛的小虎牙。
我瞬間如遭雷擊。
林志眯起眼睛:“明明說好了等我去接你,你怎麼自己就偷摸跑了,我差點就找不到你了。”
回憶瞬間湧上心頭。
在我們小的時候,我和林志曾在同一個福利院住過很長時間。
不過和我不同的是,他是被人販子拐賣的,後來人販子的窩點被打擊,他也就被送到了福利院。
那時候太小了,其實我也不記得為什麼會認識他了。
我只記得他離開的場景。
小男孩被家人抱著離開福利院,我就躲在門口的草叢裡。
從我有記憶來就是在福利院生活,我根本不知道家人是什麼樣的。
我像個小偷,躲在陰暗的角落裡偷看別人的幸福。
小男孩被帶上了車,他哭了很久。
他說要帶著小姐姐一起回家。
可是我太害怕了。
我就一直躲在草叢裡不出來。
我曾經被一對夫妻領養過,可是他們在有了小弟弟後,就再次把我送回來了。
我害怕了。
人可以一直不幸福,但是不可以在經歷過幸福後再去忍受不幸。
我覺得那對夫妻已經有小弟弟了,所以我被帶回去也不會幸福。
既然是這樣的,那就一直這樣不幸下去吧。
我沒想到,曾經瘦弱可憐的小男孩居然長成了。
如果不是他的小虎牙和眼角痣,我可能一輩子都沒法把這兩個人聯絡到一起。
林志伸手抱住我,低聲道:“對不起,姐姐,我來晚了,讓你受苦了。”
我貪心的回抱,妄圖得到更多的溫暖。
原來我這麼膽小。
兩年後,我踩著紅底高跟鞋,一步步走上國際舞臺。
我的作品《自由之光》獲得了世界級設計金獎。
我閃耀在聚光燈下,我笑的燦爛。
我低頭,正看見林慧和林志坐在臺下為我鼓掌慶祝。
我知道我不是一個人。
我有朋友。
有愛人。
他們都會支援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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