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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難估計,我從不關心這個,都是我女朋友在打理。我只負責開銷的部分,比如那些看起來很酷的戰鬥裝備,都是我設計的。”託尼並不完全不關心自己賺了多少,只是確實賺的太多,以至於他根本無心去想到底有多少存款。
也許現在靠開發新能源的收益,遠不足像販賣軍火時期那樣盆滿缽盈,但他依然是全美利堅最富有最能賺錢的男人。從每月八十億美元的收入變成五十億,或者四十億,這對斯塔克來說根本沒有區別。就算復仇者聯盟每月超過十億的開銷,對他而言也是不痛不癢,何況還根本用不到這麼多,他們自己也在賺錢,所以區區一百萬對他來說,就像普通人眼裡的十美金一樣。
林蘭從娜塔莎口中得知,他是有女朋友的,而且不僅僅是為了滿足需要的那種女朋友,是真正的,他深愛的女朋友。但託尼在遇到感興趣物件時,也會忍不住做出他認為合乎情理的衝動。
“你不在乎錢嗎?”林蘭問道。
“在乎,當然在乎,金錢可以滿足我所有的需求,它可是個好東西。”但他的錢真的太多了,託尼年紀輕輕便繼承了一筆龐大的家業,就算用整個人生去肆意揮霍,他依然有錢到富可敵國。
但託尼卻對此產生過巨大質疑,在他以為自己因鈀元素中毒那段時間,他認為這些現有的財富都那麼不值一提。所以他儘可能的把能捐的都捐出去,還把ceo的位置給了最信賴的波茲小姐。加入復仇者聯盟後,託尼希望能用自己的財力給予團隊最大的支撐,他覺得這樣才能將自己優勢發揮到極致。
所以大家都以為他不在乎錢。
實際上他在乎。
“你真了不起。”林蘭由衷的說。
託尼簡直難以置信,一直想要將他從可愛小房間裡趕出去的女孩兒,會說出這樣的感言,這聽起來就像在夢裡。
“小洛蘭,我沒聽錯吧,你是在說我了不起嗎?”
“難道我用錯單詞了,是amazing沒錯吧?要不,我換個說法,你真能幹,你真棒。還有什麼,哦,對,你很酷?不過我覺得酷這個詞用在這裡不合適。”
託尼有些激動,他一口氣喝光了杯子裡的紅茶都不能壓制住內心的狂喜:“我還以為,你討厭我,我是說,仇富什麼的。”
林蘭對斯塔克的吸引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因為神似瑪莉亞,以及她身上的某種特質,讓託尼難以控制的想去接近。所以,哪怕他明明知道可能被討厭,也依然做出有違常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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