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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山輝點點頭:“兇手在殺人進行到一半時,不知為什麼,放棄行兇,這才讓受害者有了反擊的機會。”
齊莫揚回憶著方萌的筆錄,說:“但是受害人沒提到這些。”
鄭志說:“沒經過訓練的人,在生死存亡面前,頭腦是混亂的。她最後頭又磕在地上,人是半昏迷的,中間經過了哪些掙扎,她不記得很正常。”
齊莫揚恍悟,怪不得方萌的話總有點顛三倒四,一會兒說她是被掐暈的,一會兒又說她是頭磕到地上磕醒的。
肯定是她即將昏迷時,兇手放棄行兇,她在喘息間空本能地掙扎,這才逼得兇手將她扔到地上。
那問題來了。
“兇手為什麼中途放棄。”
鄭志說:“有多種可能。有可能他害怕了,有可能發現認錯人了,受害者不是他的目標,也有可能他行兇另有目的,原就不打算殺人。”
齊莫揚說:“如果兇手認錯人,是不是說,還會有人受傷。”
鄭志說:“如果兇手認錯人,說明他有明確目標,那他必然對目標做過調查,才會在這個時間等在這個地點。如果他做過調查,不應該不知道這條路上有攝像頭。”
齊莫揚說:“但我覺得隨機傷人也說不通。那一帶是別墅區,進出都是開車的,換成我隨機殺人不會選這種地。”
孟山輝打斷兩人對話,吩咐齊莫揚:“等上班了問問檢驗科,今天能出結果了嗎?”
犯罪現場找到一部手機還有一個髮卡。手機確定是受害者方萌的,但那個髮卡不確定屬於誰。
髮卡上發現一根頭髮,一併送去了檢驗科。
隊長竟然對他下命令了,說明孟隊預設他可以參與這個案子,這讓齊莫揚異常興奮。
他轉頭繼續看錄影。
螢幕上,兇手將方萌甩開,一手撐地站起來快步離開。
他似乎想跑,但才快了一點就險些崴腳,只能走著離開。
看著看著,齊莫揚忽然說:“孟隊,她的動作有點不對勁。”
孟山輝點頭,說:“不像常穿高跟鞋的。”
這個兇手從各個方面看,都是個沒什麼經驗的新手,看起來抓她並不難。
這點連齊莫揚都能看出來。
他說:“一個不常穿高跟鞋的人,怎麼會在殺人時選擇高跟鞋,這對逃跑非常不利。孟隊,我覺得這個兇手在模仿二十年前的連環殺人案。”
鄭志瞥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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