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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知道該拿這艘船怎麼辦。理想的辦法是把它擊沉,但在鑿的時候可能會被人發現。如果他把船停在某處港口,或者乾脆泊在這河邊上,警察就會很快把船和謀殺聯絡起來,這就會透露了自己的去向。他一時拿不定主意。
糟糕的是,他不清楚自己身在何方。他那張英國水路地圖上繪出了每一座橋樑、每一個港口和每一道船閘,但是沒有標出鐵路線。他估計,每走上一兩個小時,他可以經過六七個村莊,問題是有村莊的地方不一定就有火車站。
最後,運氣一下子解決了兩個問題——這河從一座鐵路橋下穿過了。
他帶好他的指南針、從相機中取出的底片、皮夾和錐形匕首,其餘物品則和小船一起沉掉。
河兩邊岸上的小路都有樹木遮蔽,附近又沒有公路。他捲起船帆,拆到桅杆基座,把桅杆放倒在甲板上。然後他把龍骨上的魚艙塞拔掉,拽著纜繩,跳到岸上。
小船漸漸灌滿了水,在橋下漂著。費伯拉著纜繩,控制著船,讓它在下沉的時候正好在橋拱的下方。後甲板先沉下去,隨後是船頭,最後,河水把船艙頂淹沒了。水面上冒出幾個氣泡,之後就什麼都沒有了。橋的陰影遮住了船的輪廓,隨便看上一眼是發現不了的。費伯把纜繩拋進水裡。
鐵路線由東北伸向西南。費伯爬到路基上,向西南方向走去,那是倫敦所在的位置。鐵路是單軌的,大概是鄉間支線。列車班次不會很多,但每站必停。
他沿線走著,太陽光越來越強了,他走得很快,感到燥熱。他賣掉那身沾血的黑衣褲時,換上了雙掛扣的運動上衣和厚厚的法蘭絨褲子。現在他把外衣脫下,搭在肩上。
走了四十分鐘以後,他聽到遠處的火車聲,便躲到了鐵路邊上的樹叢裡。一列運煤車向東北駛去,是一輛慢吞吞的老式蒸汽機車,頭上噴著大團大團的白氣。如果有相反方向的火車,他就可以跳上去。要跳嗎?跳上車可以不必長途跋涉。但另一方面,他會弄得全身汙黑,惹人生疑,下車時要想不讓人發現也很麻煩。算啦,還是走路保險。
鐵路筆直地穿越平坦的原野。費伯經過一片農田,一個農民正在用拖拉機耕地,要想不讓人看見是不行的。那農民只向他揮了揮手,並沒有停下手中的工作。他們相距很遠,他看不清費伯的臉。
他大約走了十英里之後,看到前方有個車站,他能看清的只是隆起的月臺和一組訊號標誌。他離開了鐵路,穿越野地,儘量靠著樹林的邊緣走著,直到遇上一條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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