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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就給你結婚。過了年,等你老婆有了身子,你再走也不遲。”
三十年代農村還沒有反封建的,結婚都是父母安排,如同魯迅說的,我那妻子不過是母親送給我的一個禮物罷了。(魯迅如果敢在21世紀這麼說,不用等肺結核,肯定會被女權人士打死。)
張誠:“先去看錢吧。白花花的大洋最真實了。”
帶著小心翼翼拿著可樂瓶的父母,張誠來到父母的房間,開啟床上的一個箱子,裡面是白花花的一片銀元,一百個一百個的橫著摞在一起。這裡是五千大洋,對如今搶了好幾個洋行的張誠來說,真的不算什麼。
等張誠開啟第二個箱子,裡面是六把原廠產的盒子炮和六把勃朗寧手槍,還有子彈幾千發。張誠:“這手槍,也是安家費之一,我帶兩支槍走,剩下的家裡留著防賊。現在家裡有錢了,說不定被賊惦記。”
看到槍和子彈,張誠父母知道張誠是真的要走的,人家都給了槍了,這哪還有不走的道理。個人力量再大,也不如組織大,如今看來,也只有儘快的給張誠張羅婚事,才是真的。
回家第二天,張誠父母才知道,如今家裡的細糠和雜糧,都拿去喂騾子了,這果然是敗家子行為。這細糠粗糧餵馬都可以的,騾子不用那麼多精飼料。自然又是埋怨了張誠不會過日子。
還有家裡頓頓都是白麵餅加上肉食,肉食大多還是熟食,都是從鎮上買的。連同兄弟家的兩個孩子,都跟著吃了小一個月的細糧和肉食,幾個孩子整個的胖了一圈,到不是後世那種營養過剩孩子的胖,而是從皮包骨頭到稍稍有了些脂肪,那種健康的勻稱體型。
回家第二天,張誠父母就開始忙碌起來,首先,掌管了家中的財政大權這是不用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