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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站邊上拉客,也算有個正經營生。
生活總是往好的地方走。
至於她嫁的那人咋樣,反正不都是男人嗎?結婚就行。結婚了,就是正經日子,只要是正經日子就好,到時候生了孩子,就過孩子,養孩子。
她領了證,結婚證上,一個四十八,一個二十。
婚後的正經日子很痛,四十八的男人經常掛嘴邊的一句話就是,別以為我不知道,你是別人玩剩下的,根本不是新的,要不是找不到老婆,誰娶你。
她裝作無事,心裡卻有愧疚,因為她之前是個“不正經”的女人,她在不正經的地方工作過,有段不正經的戀愛。
她對丈夫很好,她很聽話,他說讓她做什麼她都做什麼,她努力扮演著正經的妻子,為他織毛衣,做家務,給他做一日三餐,幫他洗腳洗頭,她盡心盡力伺候著,被打了也不叫,也不哭。
但,正經日子更苦了,苦到她都忍不下去了。
她沒有懷孕,第四年,這個男人說他虧了,似乎要把本兒給揍回來,打得更狠了。
一日三餐或許不按時,但一日三頓打是絕對少不了的。她的丈夫把她掛在電風扇上,拿皮帶抽她。
她當時怎麼想呢?她哭著說,我對不起你,我流產過,我生不了。
她丈夫就說:“晦氣!”
她的父母弟妹知道後,也不再對她捱打這件事說什麼了,彷彿一家人都欠這個男人一個完璧,父親還來送過錢,一邊罵她晦氣,一邊和她丈夫喝酒,低聲下氣的,不敢再擺孃家人的架勢。
弟弟騎那輛摩托車時,也不再抬頭,他把這種讓他抬不起頭的不爽感,化為了對姐姐的恨,見了面,也是一句:“晦氣玩意。”
她的丈夫開始了夜不歸宿的生活,她出於愧疚,從不敢反對,偶爾,丈夫回來,倒頭就睡,她縮在床角,連呼吸聲都不敢太重,怕吵醒他會捱打。
後來,她的苦日子稍微甜了那麼一點。因為那個男人有次在外面醉了酒,摔斷了一條腿一隻胳膊,打不動他,也沒辦法出去鬼混,就在床上養病。
那一陣子,她想,要是他永遠癱在床上讓我伺候著,打不動我,就好了。
可男人養好手腳後,又開始花天酒地的生活。白天干點活兒,下午就出去,把錢花在歌舞廳,花在棋牌室,花在洗浴中心,心情不好了,回來還是打。
有時候家裡沒錢了,她就會去那些地方找他,找他要錢。男人很高興她來要錢,因為可以打她罵她,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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