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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義者,百事之始也,萬利之本也,中智之所不及也②。不及則不知,不知則趨利。趨利固不可必也③。公孫鞅、鄭平、續經、公孫竭是已④。以義動則無曠事矣⑤,人臣與人臣謀為奸,猶或與之⑥,又況乎人主與其臣謀為義,其孰不與者?非獨其臣也,天下皆且與之。
公孫鞅之於秦,非父兄也⑦,非有故也⑧,以能用也⑨。欲堙之責⑩,非攻無以。於是為秦將而攻魏。魏使公子印將而當之。公孫鞅之居魏也,固善公子夘。使人謂公子夘曰:“凡所為遊而欲貴者,以公子之故也。今秦令鞅將,魏令公子當之,豈且忍相與戰哉?公子言之公子之主,鞅請亦言之主,而皆罷軍。”於是將歸矣,使人謂公子曰:“歸未有時相見,願與公子坐而相去別也。”公子曰:“諾。”魏吏爭之曰:“不可。”公子不聽,遂相與坐。公孫鞅因伏卒與車騎以取公子卬。秦孝公薨,惠王立,以此疑公孫鞅之行,欲加罪焉。公孫鞅以其私屬與母歸魏,襄疵不受,曰:“以君之反公子卬也,吾無道知君。”故士自行不可不審也。
鄭平於秦王,臣也;其於應侯,交也。欺交反主,為利故也。方其為秦將也,天下所貴之無不以者,重也。重以得之,輕必失之。去秦將,入趙、魏,天下所賤之無不以也,所可羞無不以也。行方可賤可羞,而無秦將之重,不窮奚待?
趙急求李欬。李言、續經與之俱如衛,抵公孫與。公孫與見而與入。續經因告衛吏使捕之。續經以仕趙五大夫。人莫與同朝,子孫不可以交友。
公孫竭與陰君之事,而反告之樗裡相國,以仕秦五大夫。功非不大也,然而不得入三都,又況乎無此其功而有行乎!【解說】
本篇主要是批判“小人”的見利忘義,指出追求私利是靠不住的。從所舉事例看,作者所謂的“無義”,主要是指在處理君臣、朋友關係上不“忠”不“信”,矛頭是針對法家學派的。
本篇主題與上篇《慎行》一致,文中關於“義者,百事之始也,萬利之本也”的論述。可以做上篇“不利之利”的註腳。【註釋】
①論:道理。極:盡,詳盡,透徹。
②中智:指一般人。對“上智”與“下愚”而言。
③必:動詞,絕對相信、依賴。
④公孫鞅:即商鞅。鄭平:當即《史記·范雎列傳》中的鄭安平,秦將,後降趙。續經:趙人。公孫竭:秦臣。
⑤曠:廢。
⑥與(yù):贊同。
⑦父兄:指宗親。公孫鞅不是秦王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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