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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天色漸晚,兩人交換個眼神,“走吧。”
再不走的話,曲澗磊怕是要回家睡了。
他倆不知道,曲澗磊這個時候,遭遇到了一點麻煩——他遇到了小偷莫里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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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森的相貌相當英俊,是那種有資格說“阿姨,我不想努力”的英俊。
後來他就坑了好幾個阿姨,不是吃軟飯的問題,關鍵是手腳還不乾淨。
所以他的臉就被劃花了,慘不忍睹的那一種。
但是這樣的面孔,在廢土的野外反而吃得開——你要是沒點能力,怎麼會成這個樣子?
大概就是混江湖的,身上紋點刺青,更能讓人接受一點的感覺。
可是莫里森來了礦場附近之後,也特別不老實,坑蒙拐騙無所不為。
拾荒者先後收拾了他多次,讓他懂得了這裡的規矩。
莫里森只是好吃懶做,並不是智商不夠,也很快接受了規矩。
但是規矩涵蓋的範圍,顯然不包括傻曲這種人。
他發現傻曲好幾天都沒回來,就隨便去傻曲家拿了點東西出來。
莫里森並不認為這是盜竊,他的認知是,傻曲應該是死了。
既然已經死了,那當然是先下手為強,手快有手慢無。
無奈的是,傻曲家裡是真的窮,除了一輛三輪車,幾根金屬棒,也只有點木炭了。
反正莫里森去一趟,把能拿的都拿走了——木炭沒有拿完,萬一傻曲沒死呢?
在藍星,這叫“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在廢土,這是血淋淋的教訓堆出來的。
然後他就再沒有關心傻曲的死活,而是來到了“礦場”之外找飯轍。
三輪車運輸的生意,他是真的沒興趣做,只是想賣掉三輪車。
但這破車是人力的,還就是不值錢。
反正遇到載貨生意他也會做,賺錢嘛,不丟人。
遇不到生意的時候,他就四處閒逛,順便打問買家。
因為他本人不是拾荒者,不在那個圈子之內,所以並不知道曲澗磊已經回來了。
當然,他也不認為自己有必要在意這些——區區一個傻曲,我擺明車馬欺負也無所謂。
他將三輪車丟在了遠處,目前在四下招攬生意。
運輸的業務,他總共只做了一單,但是把要賣三輪車的訊息放出去了。
但是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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